原版标题:带警报器的改装汽车。一个男人喝醉了,开车去了警察局。“希瑟”被起诉
漳州8月6日电(通讯员阎、杨、洪顺珠)他喝完酒后,想在朋友面前显摆一下,就开车进了派出所“自投罗网”。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朱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0年6月4日晚,朱和朋友季在龙海市龙角镇朋友家喝酒。21点左右,朱开车送纪回家。在路上,纪发现朱手里拿着一个小遥控器,一直在按,然后救护车和消防车的警铃不停地响。考虑到派出所就在附近,很容易出差错,所以他劝朱不要开车。
谁知道,在酒精的作用下,朱的表达欲望变得极大了。当他想起自己的车不仅换了警笛,而且还有警示灯时,他想去派出所“大惊小怪”,于是他带着纪掉头开车到后石派出所门口,按响了门口的报警喇叭。派出所的值班警察打开门,纪某开车进来说他想找一个领导。在听到警察说领导在二楼办公室后,纪某意识到事情有点不妙,不敢下车,于是倒车出了派出所。
朱的行为引起了派出所的注意,并立即派了一辆警车追上了车。经过对汽车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发现朱涉嫌酒后驾驶和非法改装汽车。朱当晚被传唤,立案调查,扣留车辆,并强行拆除设备。
朱到庭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