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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在岗人员要服从和配合社区管理

原标题:在防疫期间,各单位在职人员应服从和配合社区管理 资料来源:新疆版 8月10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芮凌豹…

原标题:在防疫期间,各单位在职人员应服从和配合社区管理

资料来源:新疆版

8月10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芮凌豹表示,目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乌单位等社会团体的封闭管理,不仅是严格落实防疫要求、进一步编织防控网络的重要环节,也是共同克服困难、坚决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的现实需要。

根据本单位在职人员在防疫期间的防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对自己的防疫工作负主要责任,并完善机制、措施,严格执行。社区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辖区内单位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单位所有在岗人员应服从和配合社区管理,及时整改问题。

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管理人员进出,除防疫工作和紧急业务工作等特殊情况外,其余人员不准进出。严格执行外来人员测温登记制度和在岗人员测温登记制度,每天三次,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咽喉痛、腹泻、疲劳等症状者,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社区处置。

加强日常保护。加强对在岗人员的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保持工作与住宿场所的合理间隔,严格执行“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的要求。尽量采用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增加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和防疫措施,实行分散就餐。

经常杀人和清洗。落实通风、卫生和清洁等措施,定期对办公场所、宿舍、餐厅、公共厕所等区域进行消毒,每天至少对门把手、走廊扶手、电梯室、电梯按钮、垃圾收集和储存设施等部位进行一次清洁和消毒。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每日清运。丢弃的防护设备,如口罩、手套、隔离服等。应单独收集和运输,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标准进行处理。

主编: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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