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高院:举办全区法院先期试行《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培训班

高院:举办全区法院先期试行《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培训班

原名称:高等法院:为地方法院举办培训班,试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条例》 8月12日至14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规定”培训班在广西法官学院举…

原名称:高等法院:为地方法院举办培训班,试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条例》

8月12日至14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规定”培训班在广西法官学院举行,全区各中级法院执达员支队35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蔡丽华出席开幕式并发表动员讲话。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的规定》已经2020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5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条例》的准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广西法院作为试点地区进行试行。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确保初审的预期效果,形成规范的执法程序和明确的执法要求,为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条例》配套文件提供广西经验,为各级法院提前试行《条例》打下坚实基础。经自治区高级法院批准,法警团在广西法官学院举办了为期两天的试点培训班。

培训以学习为主,邀请相关业务专家、教授授课,讲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条例》和《广西法院司法警察强制措施请求权实施指引》;处理处罚案件和制作文件的程序;在纪律案件中收集和固定证据;通过理论强化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讲授讯问技巧、笔录制作等课程,使全体学生能够正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和核心实质,明确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的程序和范围,提高其依法行使职权的专业能力,为各级法院提前试行《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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