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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提升行政违法行为执纪审查力度

门头沟:完善行政违法违纪审查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0年以来,门头沟区纪委监督委员会结合违纪违法特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细化了酒…

门头沟:完善行政违法违纪审查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0年以来,门头沟区纪委监督委员会结合违纪违法特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细化了酒后驾驶等违法案件和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惩戒标准,通过对三名酒后驾驶党员干部的党纪调查,深化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优化学科模式,实现学科与法律的无缝对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酒后驾驶案件主观恶意性强、潜在危险性强、社会负面影响大的特点,加大对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行为的查处力度,改变以往仅以行政拘留作为行政违法案件立案标准的惩戒模式,主动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侦查。 将党员干部首次酒后驾车问题纳入纪检监察范围,有效填补了监管空白空,体现了抓得早、防得小。

纠正侥幸心理,突出纪律的威慑作用。严格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酒后驾车问题。通过提高惩戒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可以有效解决酒后驾车与酒后驾车之间的惩戒衔接问题,引导违纪党员干部摒弃“不碰红线,少喝酒”的侥幸心理,计算人生的“政治帐”、“经济帐”和“事业帐”。

搞好“四类”教育提高学科综合效果。扎扎实实开展“谈话教育”,在纪律检查和纪律决定公布过程中,对违纪党员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定期开展“回访教育”,要求党支部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期间的教育和管理;重视开展“集体教育”,以处罚公告为契机,在被处罚党员所在的党支部开展党员集体教育;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命名和命名违法案件来教育我们身边的人,从而有效地达到“教育一案调查”的良好社会效果。

门头沟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安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对党员干部“无证驾驶”、“使用机动车号牌”等其他社会危害性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细化处罚标准,严格监督纪律,切实维护党的纪律权威。(正文/卢、李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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