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北京市朝阳法院首次开出滥用管辖权异议“罚单”

北京市朝阳法院首次开出滥用管辖权异议“罚单”

原标题:北京朝阳法院首次对滥用职权行为发出“处罚” 新京报(记者刘洋)21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报道了一项处罚决定。由于被告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阳经贸…

原标题:北京朝阳法院首次对滥用职权行为发出“处罚”

新京报(记者刘洋)21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报道了一项处罚决定。由于被告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阳经贸公司)在多次诉讼中滥用管辖权,法院认定该公司恶意阻挠民事诉讼,并处以10万元罚款。朝阳法院表示,这是法院对滥用管辖权的第一个“处罚”。

朝阳法院开通了法院网上售票。照片由法庭提供

华阳经贸公司是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69%。后者向信汉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信汉银行北京分行)借款2900万元,被诉无力偿还贷款,华阳经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虽然借款合同明确规定“如有争议,由信汉银行北京分行所在地法院管辖”,但华阳经贸有限公司以住所地为东城区为由向朝阳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朝阳法院法官周育才介绍,通过查询华阳经贸公司相关案件,发现该公司自2019年以来在朝阳法院受理的所有案件中均提出了管辖异议。其中,公司以住所地为朝阳区为由向其他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经其他法院审查后移送朝阳法院。

这意味着该公司自相矛盾,并一再提出管辖权异议。所有以前的反对意见都被驳回,一审判决维持原判。

据此,朝阳法院认为,华阳经贸有限公司在其住所已被多项有效裁决确认为朝阳区的案件中,无视合同的明确约定和本案已确认的事实,坚持向法院申请管辖异议。法院在充分解释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后果后,仍未撤回申请。其行为构成了对管辖权异议制度的滥用,其滥用意图明显,是阻碍民事诉讼的恶意行为。

朝阳法院认为华阳经贸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妨碍了诉讼秩序,决定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目前,罚金刑已经生效。

校对茜茜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11610.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