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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原标题: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记者刘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投…

原标题: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记者刘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销售方式强化了基金销售活动的许可要求,明确了基金销售组织与相关基金服务组织的责任界限;明确基金销售业务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基金销售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业务边界和底线要求,支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范使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

这种销售方式还优化了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努力构建一个有序良性发展的基金销售产业生态。调整和优化资格注册程序,实行“先审批后加注”;整合各类金融机构的注册条件,进一步提高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及其股东的准入要求;引入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延长制度,加强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制度安排。

在推进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制度机制建设中,销售方式突出了基金销售行为的底线要求,细化和完善了投资者保护和服务安排;推动基金销售机构建立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促进长期理性投资的评估体系;加强私募股权基金销售业务规范;增加“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专章,要求各类基金销售机构完善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匹配的内部制度。

中国证监会表示,此次销售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完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加强基金销售机构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对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基金市场生态、促进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对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销售业务的监管,着力培育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长期理性投资为导向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发挥基金业在提升居民财富效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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