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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规范农村小微权力

原名:海淀:规范农村小微权力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海淀区纪委监察局向区农委、区农经站和七个镇下发了工作计划和通知,明确了建立农村小微权力专项整治体系…

原名:海淀:规范农村小微权力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海淀区纪委监察局向区农委、区农经站和七个镇下发了工作计划和通知,明确了建立农村小微权力专项整治体系的意义、工作内容、步骤和要求。这是区纪委监察委员会自上而下督促完善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治理体系,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

今年是农村小微权力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三年。为适应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继续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巩固以往集体土地和房屋租赁合同的查处和整改效果,区纪委监督委员会提出“一个中心、三个步骤”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农村小微权力。

“一个中心”是指区、镇纪检委和驻区纪检监察组继续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村干部在使用权力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及时传递问题线索。

“三步走”是指行业指导部门、乡镇和村庄自上而下推进集体土地和房屋承包经营制度化的三个步骤。第一步,区农委和区农经站发挥行业指导和监管作用,牵头制度化建设,加强信息平台管理,将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化与信息化相结合,充分利用平台数据分析和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制定问题合同处置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审计监督,率先提高村务公开,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第二步,以乡镇为主导单位“因地制宜”落实制度要求。各镇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或完善标准合同模板,避免增加新的问题合同;完善合同申报、审批和监督流程,将是否通过民主程序签订合同作为合同审查的重要内容;完善部门协同机制,镇纪委、农经站等业务指导部门将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与中塔集团合作,实现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签订通信基站合同的合作模式;建立农村干部“小微权力名单”。第三步是建立和完善村级台账管理制度,对每份合同的基本信息、存在的问题和变化逐一进行登记,确保台账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为问题合同建立备忘录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专员的“边防哨兵”作用,建立农村纪检监察专员“执勤名单”,对农村小微权力实行动态监管。(正文/曹芳主编/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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