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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监督纠正一起假冒签名案

原标题:河南南阳:监督和纠正一个假签名案件 司法网(记者王玉堂尹增宽,国庆)从未从法院收到任何信息。为什么账户被冻结了?不久前,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监督纠正了这样…

原标题:河南南阳:监督和纠正一个假签名案件

司法网(记者王玉堂尹增宽,国庆)从未从法院收到任何信息。为什么账户被冻结了?不久前,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监督纠正了这样一个奇怪的诉讼。

2019年3月,周舫(化名)用银行卡取款时异常。后来,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原审于2017年7月17日,张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的前夫王返还借款本息共计17万元,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后,法院支持了张的请求。

“王是我的前夫,但我们在2016年起诉离婚,法院在2018年做出离婚判决。在此期间,我从未签署过这张借据。当时我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和判决书,我也不知道。”周舫以原审送达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向方城县法院申请再审。

方城县法院认为,起诉书副本、法院传票和原审送达周舫的判决书均由他的岳父签署,没有违法。周舫认为,借钱时,他没有签名保证,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的主张。因此,重审申请被驳回。

在朋友的建议下,周舫向方城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抗诉监督。方城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周舫银行卡上的钱已被冻结,无法支付鉴定费,因此委托南阳市检察院进行笔迹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借方票据上的签名与周舫的笔迹样本不一致。方城县检察院以发现新证据为由向南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

2020年3月27日,南阳市检察院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于张不能证明保证人栏中的签字是的真实意思表示,本院判定未对所涉及的借款保证合同作出承诺,该合同对其无效,一审判决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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