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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文要求加强野生动物运输管理 严防各种形式偷运

原标题:交通部发布文件要求加强野生动物运输管理,防止各种形式的走私 北京新闻快递(记者裴剑飞)3月16日,交通运输部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要求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

原标题:交通部发布文件要求加强野生动物运输管理,防止各种形式的走私

北京新闻快递(记者裴剑飞)3月16日,交通运输部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要求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运输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并防止通过客运班车行李厢等方式走私野生动物。

禁止运输天然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食用

199年3月16日上午,记者从交通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彻底取缔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杜绝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交通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运输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决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运输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因其他目的需要运输的野生动物,按照《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交通部在通知解释文件中强调,野生动物运输也是运输管理的对象,属于限制和禁止运输的货物范围,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运人和托运人依法履行有关野生动物运输的法律法规要求。在运输特定野生动物的过程中,法律法规规定托运人必须依法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来源证明、检疫证明和相关装运单据,承运人可以依法进行检验和检验。

防止运输野生动物

通过客车行李厢

交通部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要求,要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野生动物。

承运人携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文件运输野生动物时,应当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持有或者附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部门出具的合法来源证明、特许猎捕证和检疫证明。上述证件未依法取得的,承运人不得携带。

其中,道路货运经营者应严格执行零担货物验收抽查制度,做好托运人识别和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托运人实名登记、开封检查和安全检查制度,严格防止野生动物运输通过客车行李厢水路运输经营者对托运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收到实名举报或相关证据证明托运人涉嫌非法运输和虚假隐瞒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应当查验相关货物发现非法托运野生动物或者拒绝接受检验的,应当拒绝运输

交通部在通知中明确指出,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在检查中发现禁止运输野生动物的,应当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规定,及时报告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部门进行处理。

加强防疫监督执法力度

在执法监督方面,通知规定,动物防疫机构依法监测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时,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拒绝和阻挠。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做好免疫接种、消毒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运输活动不得运输有动物疫病的动物产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执法管理体系,加强联合执法协调,建立健全执法合作机制,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

、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加强执法力度,督促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做好抽查、登记、检查等工作督促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野生动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执法中发现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同时,要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及时将案件移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部门,并积极配合依法查处。

北京新闻记者裴剑飞

责任编辑: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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