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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开展案件“诊疗” 提升案件质量

南宁:开展病例“诊疗”提高病例质量 今年3月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启动了案件质量“诊疗”模式,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案件质量大检查,深入调查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整改存…

南宁:开展病例“诊疗”提高病例质量

今年3月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启动了案件质量“诊疗”模式,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案件质量大检查,深入调查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整改存在的问题,为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做足了功课。

建立要求和标准,找出存在的问题。为准确找出存在的问题,我市根据不同年份对案件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制定了2017年以后每年的《案件质量评估基本要求和评分规则》,涉及“认定事实是否充分”、“证据链是否闭合”、“证据是否薄弱、证据链是否完整、笔录是否规范”等7大项、16个子项和57个子项。、每项要求和标准,在检查每一个病例文件时,检查组将根据标准和要求“按处方取药”来找出问题。自案件质量检查以来,每月检查250多个案卷,发现问题不少于300个。

倾听基层的声音,找出问题的根源。在发现存在问题的过程中,检查员将色带直接粘贴到有问题的页面上,在色带上标记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类。之后,我们与基层办案人员沟通,找出存在的问题。针对案卷中存在的“笔录未签名时间、前后当事人姓名不一致、笔录时间无止境等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检查人员与办案人员直接对话,共同找出影响案件质量问题的根源,并就下一步整改达成共识。

询问原因并分析问题的根源。通过对每个案件档案进行逐一“诊断”,全市每月专门组织一次案件工作质量例会,通报案件质量情况,并对“对案件质量重视不够”、“没有形成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第一的工作意识”、“没有认真严格控制案件质量”、“仍存在笼统陈述、数字整改、敷衍执行等形式主义作风”等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根据检查组给出的“案件质量清单”,各县区纪检监察组对每个案件逐一进行整改。同时,根据问题的根源,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提高案件质量,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的提高。

端正工作方向,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在查清问题、找到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全市全面检查了“治理”案件的质量问题,对2017年以来的所有案件进行了全覆盖逐项检查,发现问题逐一整改,并陆续开展了案件质量改进工作。“回顾”活动还专门开展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常用党纪、流程图及相关文件模板”,从根本上解决了标准与工作不一致的问题。对于月度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检查组应以清单的形式上报被检查单位,由部门领导签字。 要求其在每月15日前对上月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改情况。 目前,全市案件质量的提高仍在有序推进。(南宁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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