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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1日起将恢复车驾管业务常态化办理

北京:从11月1日起,汽车驾驶管理业务将恢复正常化 新华网北京9月3日电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3日在官方微博上发布通知称,为做好交通安全防疫管理工作,进一步…

北京:从11月1日起,汽车驾驶管理业务将恢复正常化

新华网北京9月3日电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3日在官方微博上发布通知称,为做好交通安全防疫管理工作,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将全面恢复车辆驾驶管理业务的正常化,以及此前发布的“延期办”政策,如驾驶证发证换发、机动车检验等。,逾期不予取消,换发驾驶证的“宽容办公室”将于10月31日停止。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截图

从11月1日起,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换发、未按规定验证、未按规定提交身体状况证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换发、验证、报废期限不予延长,公众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降级、换发手续。

从11月1日起,申请换发驾驶证的人应在交管部门申请换发驾驶证前提交身体状况证明。

对于在疫情期间通过“宽容办公室”的司机,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其身体状况证明。驾驶员可以到本市能够通过网络传输体检数据的医疗机构对驾驶员进行体检,相关数据自动传输到系统备案;此外,驾驶员还可以将医疗机构出具的纸质驾驶员身体状况证明提交给市内任何车辆管理处和车辆管理站;或者通过邮件,司机将纸质身体状况证明发送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100023),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将录入相关的身体检查信息。

从11月1日起,在疫情期间开始实施的大中型公共汽车、重型和中型卡车及拖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小型货车(以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车型为准)等机动车辆免于处罚的政策将被停止。届时,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控制路面,加大违法检查力度。

对于未经检验和报废的车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换证、未通过验证、未能学习满分的驾驶员,请及时办理检验和更换业务。

交通管理部门建议,公众可继续通过“交通控制12123”移动应用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直接在互联网上申请车辆管理服务,如更换和更新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申请机动车免检标志、更新和延长行驶证。如有业务咨询或建议,可拨打12122进行咨询,或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的“我的意见反馈”或“交通管理12123”手机APP-服务中心-意见反馈栏留言。

从现在开始,如果你需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驾驶机动车,或者如果你需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驾驶,你需要完成相应的驾驶证换发或者机动车检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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