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检察机关探索建立食安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检察机关探索建立食安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检察机关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消息(记者李万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7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提起食品安全领域…

检察机关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消息(记者李万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7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提起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816起,一审法院支持率为97.4%。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食品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对此,检察机关在处理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中探索惩罚性赔偿。

据统计,从2017年到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探索并提起了1079起惩罚性赔偿诉讼。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88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91起。同期,食品安全领域共提起惩罚性赔偿案件816起,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94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2起。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案件,一审法院受理了98.9%的案件,一审法院生效判决661件,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率为97.4%。

据了解,在实践探索中,检察机关注重与法院的沟通与协调,积极向地方人大报告,加强与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联系,联合办理惩罚性赔偿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加强解释和论证,促进惩罚性赔偿制度与坦白处罚制度的衔接,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13040.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