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9月8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沧州县王宓镇中心小学持刀伤人一案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晓文在校园内肆意挥刀砍伤多名师生以发泄个人愤怒,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孝文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手段特别野蛮,社会危害性大,影响大,应依法严惩。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林伟琪
来源: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原名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苍梧县王宓镇中心小学持刀伤人案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