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近日,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分别逮捕李义浩、马建华、秦杰、蔡思宏、朱天寿。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李义浩
原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义浩(副厅级)一案,经江苏省监察厅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义浩作出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广东省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马建华
广东广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马建华涉嫌受贿罪,经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了马建华。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贵州省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燕杰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秦杰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的管辖范围内,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贿赂罪对秦杰作出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蔡思宏
原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蔡思宏(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贿赂罪对蔡思宏作出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陕西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朱天寿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朱天寿(副科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朱天寿。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马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李义浩、马建华、燕杰、蔡泗洪、朱天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