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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妥善办理一不符合监督条件案

原标题:武汉:妥善处理不符合监管条件的案件 买房的烦恼解决了 武汉:妥善处理不符合监管条件的案件 正义网消息(记者华通讯员王光基牛杰)买房后发现销售公司宣传的扩…

原标题:武汉:妥善处理不符合监管条件的案件

买房的烦恼解决了

武汉:妥善处理不符合监管条件的案件

正义网消息(记者华通讯员王光基牛杰)买房后发现销售公司宣传的扩大面积不存在,使陈先生和张女士感到上当受骗,与销售公司开始了长达六年的纠纷。

2014年,陈先生夫妇在武汉市江汉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房前,销售公司的广告宣称该房屋有空的可扩展面积,但这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未约定。房屋交付后,陈先生夫妇发现扩大面积未交付,认为销售公司违约,要求赔偿15万余元。但销售公司认为,广告不构成要约,不存在违约。

2017年,陈先生夫妇因销售合同纠纷将销售公司诉至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声称销售公司违约,减少了交付房屋的面积,这是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支持的,因此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两人不服,随后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

两人不服判决,于2020年1月15日向武汉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案卷,会见了买卖双方,了解了具体情况,讨论研究了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最后认定法院判决没有错,案件不符合监管条件。

这时,检方得知还有其他买家购买了同样的房产,并通过调解获得了赔偿。检察官认为本案有调解的可能。

检察官再次找到双方进行面谈。据销售公司律师称,公司不愿意承担诉讼负担,日常经营受到影响。但是陈夫妇要求的赔偿金额太高,所以没有解决。陈夫妇了解情况后,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调解机会,愿意降低赔偿金额。为了让双方有机会当面充分说明和协商,并听取“第三方”——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检察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公诉人详细介绍了案情,双方充分陈述了意见和理由,人民监督员根据案情进行提问。“虽然原判决并不不当,但考虑到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建议销售公司对买方进行适当赔偿,双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和解。”人民监督员建议。

最后,销售公司同意支付陈先生夫妇4万元赔偿金,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陈夫妇当场撤回监管申请。这场持续了六年的争端终于圆满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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