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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某某与养女案”详情始末、处理结果 一文详解!

原标题:“包某某与‘养女’案”,详细讲述了整个故事和治疗结果,详细解释! 2020年4月以来,媒体网络报道鲍性侵“养女”,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涉案的山东、江苏、…

原标题:“包某某与‘养女’案”,详细讲述了整个故事和治疗结果,详细解释!

2020年4月以来,媒体网络报道鲍性侵“养女”,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涉案的山东、江苏、北京、天津、安徽等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韩指控鲍性侵案及媒体网络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对案件彻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今天下午,联合监督小组、北京市司法局、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安徽省太和县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文件,通报了“包某某涉嫌性侵案”的调查处理情况。

鲍某某涉嫌性侵时间表”/s2/]

2020年4月9日

有媒体发表了一篇题为《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秘总统父亲的《画皮》的文章,报道称,鲍某某涉嫌性侵未成年“养女”韩某某(文中化名李星星)三年,在网络上引起巨大反响。

4月9日下午,

包某某工作的杰瑞集团表示,已与包某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4月9日23时,

@芝罘警官网上举报【div】[/div】:2019年4月9日,立案调查韩涉嫌被养父性侵案。根据各种证据,鲍没有构成犯罪。后来,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线索,他们决定于2019年10月9日再次立案,并在当地及其他涉案场所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

4月10日7点,

@中兴通讯宣布,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某某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4月10日10点,

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网站发布声明称,鲍已被解聘兼职研究员。

4月11日凌晨,

烟台市公安局表示,已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对芝罘区公安局前期查处的案件进行全面调查。

4月11日中午

鲍某某声称韩某某投诉的内容不真实。

4月13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派出督查组赴山东,对鲍涉嫌性侵案的处理进行监督。

9月1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查组通报了鲍涉嫌性侵案的调查情况: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鲍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随后,北京市司法局、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安徽省太和县委发布了一系列文件,通报对此事的调查处理情况。

联合监督小组:

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鲍的行为构成性侵罪

一、鲍某某、韩某某基本情况

被告鲍某某,男,1972年6月出生,离异,美国人,祖籍天津,具有中国和美国律师资格。事发前,他是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律官和中兴通讯公司非执行独立董事。2019年10月14日,因涉嫌强奸罪被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取保候审。

申诉人韩某某,女,户籍安徽省太和县,自幼随祖父母生活,2015年随父母在江苏省南京市租住。户籍出生日期为2001年8月,实际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

调查发现,2015年3月,韩某某及其父亲提供虚假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经查阅韩的学籍资料和历史档案,询问相关当事人及韩的亲属、同学、邻居等知情人,结合韩的骨龄鉴定结果,认定韩的真实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

二、关于鲍某某和韩某某的交往

调查显示,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鲍在网上多次发布“领养”信息。

自2015年9月以来,为了改善生活条件,韩多次发布通过QQ等方式寻求领养的信息。,并联系了很多人讨论领养事宜。韩某某在网上看到鲍某某发布的“领养”信息后主动联系了鲍某某。

2015年10月10日,鲍某某前往南京与韩某某及其母亲见面,两人以“收养”为名开始交往,并发展成性关系。

2019年6月,两人关系破裂。期间两人实际同居150多天,因感情问题多次发生矛盾。在他们交往的过程中,鲍某某并不知道韩某某的真实年龄。

经民政部门了解,两人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未办理收养手续,不存在收养关系。

3.关于韩某某指控鲍某某性侵

经深入调查,没有发现鲍违背韩的意愿,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与韩发生性关系的证据。韩某某和鲍某某相遇时已年满18岁,不是受特殊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根据司法鉴定结论,韩具有性辩护和作证能力。发现韩某某关于鲍某某以暴力手段进行性交的陈述及其提交的相关物证与事实不符,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依据。据调查,韩多次举报者、撤诉者、求助者,都与韩、鲍之间的矛盾或关系问题有关。一旦他们的关系恢复或和好,韩将否认报警或要求公安机关撤回案件。

据调查,在鲍某某与韩某某的交往过程中,韩某某自由行动,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交流,未发现鲍某某对人身和交往自由的控制。在不和鲍某某同居期间,韩某某上学,在南京正常生活,在多次报警的同时,遇到其他男人,以交友为名进行交往。调查没有发现韩某某的QQ账号被鲍某某控制,聊天记录被伪造,韩某某被鲍某某的话洗脑,精神控制下发生性行为。

根据本案调查,鲍某某与韩某某有同居及性关系,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鲍某某违背韩某某的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其发生性关系,也不能认定鲍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鲍某某明知自己的情况和韩某某的情况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和被收养条件,仍以“收养”的名义与韩某某接触和发生性关系,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应受到社会谴责。

调查中发现的鲍某某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移送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四.互联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

针对互联网上反映的公安机关处理此案存在的问题,监管小组也进行了深入调查。相关材料证实,公安机关已依法处理了鲍涉嫌性侵的几起举报,不存在不作为或行动迟缓的问题。同时发现基层公安机关办案存在违规行为,如办案民警和值班人员在接韩某某等外国警察电话时生硬不文明。监督小组已责成有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关于安徽省太和县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在韩某某户籍年龄变更中的违法处理,当地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对于性侵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检察、公安机关将始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司法局:

吊销鲍律师执业证书

鲍某某,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现为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许可证号为11101199610909409。经调查,鲍某某于2005年5月由天津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泰德律师事务所,并在企业长期工作。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仍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我局对鲍某某涉嫌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侦查。

我局经研究认为,鲍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违法情形,属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年9月11日,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吊销鲍律师执业证书。北京泰德律师事务所涉嫌忽视对该所律师鲍某某的管理,西城区司法局和西城区律师协会已分别对该所立案调查。近日,司法部部署对违规兼职、丧失中国国籍后仍在执业的律师进行专项清理活动。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

开除包某某并严肃整改

鲍某某被驱逐出境

经司法行政部门调查,美国鲍某某在华期间违反了有关律师执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三条、第八十一条,公安部决定开除鲍某某。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了包某某的驱逐决定。

个别警察办案生硬、不规范,已得到严重纠正

针对本案中发现的基层办案单位和民警个人执法不规范、受访者和外国警察态度简单生硬等问题,烟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

下一步,烟台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推进“坚持政治警察建设,全面从严治警”的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四铁”高素质公安队伍。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公安工作。

安徽省太和县委员会:

十二名负责人受到处理[/S2/]

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案”曝光的韩某某户籍年龄变更违规行为,安徽省太和县依据党纪政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经安徽省太和县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韩户籍年龄变更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12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太和县公安局原墙镇派出所民警和进行警告处分。刘小燕,辅警,尹坤,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中队队长;泰和县公安局副局长鱼宝负责审批材料,与原墙镇派出所所长余玉杰谈了话;为韩某某办理恢复学籍手续的太和中学学生管理员王海涛受到了政府警告;原墙卫中心原院长陈振亚出具假证明,党内给予警告处分;太和县袁强镇杰西村委会成员魏健出具伪证的,党内给予警告处分;太和县袁强镇杰西村委会文件王辉出具虚假材料,党内给予警告;太和中学办公室主任杨林不擅长管理学校的公章,他得到了一个演讲;太和县妇幼保健站合同工郝兴宇违规出具出生证明,被所在单位处理。太和县公安局依法更正了韩的户籍年龄信息。

北京日报(ID: Beijing _ daily)综合@新华视点,烟台公安,泰和发布,北京日报客户端此前报道,

主编:朱学森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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