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上调至50万
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据悉,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上调至50万,该政策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政策调整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的报销比例仍按原标准执行。即统筹基金住院报销比例在职90%,退休93%;住院大额医疗救助报销率90%。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提高到35万元。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
提高标准的调整
基于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元,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每人每月3元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救助金由个人按每人每月6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