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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致6人死亡案宣判 2人获刑

原标题:云南大理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6人死亡。两个人被判刑了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9月22日,记者从大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6月,大理古城一辆电动车充…

原标题:云南大理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6人死亡。两个人被判刑了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9月22日,记者从大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6月,大理古城一辆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6人死亡。近日宣布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李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判处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9年6月11日,云南大理古城一私宅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据调查,火灾烧毁面积约230平方米,属于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引发的责任事故。火灾的直接原因是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着火,点燃了周围的可燃物,蔓延到灾难现场,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的烟雾,造成人员死亡。经审理,一审法院以火灾损失罪判处两名责任人,并判处两名被告赔偿受害者家属。之后受害人家属上诉。

大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赵过失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6人死亡,公私财产直接损失167,244.66元。两名被告的行为构成火灾损失罪。一审宣判后,李、赵在刑事部分服刑,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提出抗诉。当抗诉和抗诉期限届满时,犯罪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受害者家属向刑事部分提出上诉,这超出了他们的上诉权利,被法院驳回。另外,由于民事赔偿金额过低,鉴于原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已经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了判决,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是适当的,应当提出改判请求。上诉人的上诉意见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和附带民事赔偿适当,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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