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2死28伤,“2·23”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开庭
来源:内蒙古晨报
2020年9月24日上午9时,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审理,审理被告接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18人的案件。本案是“2.23”系列案件中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案件。包括受害者、被告家属、一些NPC代表、CPPCC成员和各界人士在内的100多人出席了审判。
2019年2月23日8时20分左右,西乌珠穆沁旗银满矿业有限公司利用超员运载非法车辆运送工人发生地下车辆伤害引发的严重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接受某个人等18人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实施矿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局〔2015〕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及时有效地监督和制止长期违规使用车辆作为通勤车的隐患,允许车辆作为安全生产设施使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并就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辩论。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将在庭审结束时宣判。
资料来源: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