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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修订“传媒代表”定义 林郑:警队无打压新闻自由

原标题:香港警方修改了“媒体代表”的定义,林郑月娥:警方没有压制新闻自由 [记者尹来自环球网]香港警方修改了《警察通则》中“媒体代表”的定义。根据新的定义,“传…

原标题:香港警方修改了“媒体代表”的定义,林郑月娥:警方没有压制新闻自由

[记者尹来自环球网]香港警方修改了《警察通则》中“媒体代表”的定义。根据新的定义,“传媒代表”是指已在政府新闻处的新闻发布系统,或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通讯社、报纸、电台及电视广播机构注册的记者、摄影师及电视台职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5日凌晨在社交媒体Facebook账户上发布消息,称警方没有压制新闻自由或屏蔽记者。

林郑月娥在帖子里说,今天(24日)开了一整天的会,到了晚上,很多新闻报道还是围绕着警方采用政府新闻办公室GNMIS(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系统)的媒体机构名单作为“媒体代表”的定义,她说“有点不愉快。”。

林郑月娥表示,GNMIS虽然名义上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新闻发布系统,但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整个政府与媒体的一个接触平台。注册的传媒机构除了可以接收政府新闻处和各政府部门的消息外,也可以出席各政策局和部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包括由局长主持的记者招待会。系统中的媒体代表还可以接收政府活动的采访通知,决定是否派人参加活动。

GNMIS是新闻办加强特区政府与媒体联系、为媒体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因为这个功能,所有的媒体,本地和海外的媒体,都会在系统注册,而几年前被拒之门外的线上媒体,也在抱怨这个。直到她成为首席执行官,GNMIS才于2017年9月向纯网络媒体开放;三年来,已有30多家纯网络媒体机构注册,并享受与其他传统媒体相同的服务。“有兴趣的话可以看我当天宣布新安排时的介绍。”。

林郑月娥表示,警队今日利用公开及非歧视性的客观服务平台「大众传媒资讯系统」,界定谁是「传媒代表」,并为他们在警务行动中提供特别安排,例如他们可以进入禁区接受采访,并在特定地点拍照,就像被安排出席记者招待会或采访活动一样。怎么能压制新闻自由或者屏蔽记者?

最后,林郑月娥说,《基本法》保证香港居民的言论、新闻和出版自由,这不会改变。

负责编辑:张宇SN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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