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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2021年施行 未经登记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未经登记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9月25日下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自…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未经登记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9月25日下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完善了司法鉴定主体的准入机制,规定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进行登记管理,未经登记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业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并在诉讼活动中提供专家意见的活动。条例加强了司法鉴定的职业安全保障措施,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殴打、威胁、损坏财物等手段扰乱司法鉴定机构正常工作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取的鉴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明确收费标准,司法鉴定人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全市将促进京津冀司法鉴定工作的协调发展,逐步完善司法鉴定行业与其他省市在标准、准入培训、学术研究和数据共享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机制。(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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