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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黄金就收了14斤!石油企业原董事长受贿细节披露

原标题:光黄金就收了14斤!披露石油企业前董事长行贿细节 又一起重大受贿案细节曝光!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原党委书…

原标题:光黄金就收了14斤!披露石油企业前董事长行贿细节

又一起重大受贿案细节曝光!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沈浩的详细情况被正式披露。

根据12309中国检察院网近日发布的《沈浩受贿案起诉书》,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7年,沈浩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他人财物,相当于人民币2000多万元,其中仅收取黄金7200克。

据公开资料,沈浩,男,汉族,1952年4月出生,江苏常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9年2月13日,因涉嫌严重失职被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2月14日被拘留。

同年7月12日,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将沈浩列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管辖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联合开展了调查工作。7月13日,宝鸡市监察委员会对沈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案调查,8月13日,宝鸡市监察委员会依法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2020年2月13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宝鸡市公安局拘留,2月26日被依法逮捕。

根据起诉书,仅沈浩的贿赂金就达7200克,价值超过200万元。其中,为了寻求油气资源开发方面的合作,内蒙古某能源公司董事长何某某在2011年和2012年两次赠送沈浩总计4500克黄金(价值153.7485万元)。此外,沈浩还从何某某处获得35万美元、13万英镑和16万欧元。

起诉书还显示,2014年至2015年间,陕西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姚某某给了沈浩20万欧元和2000克黄金(价值67万元),也是为了合作。

2011年至2013年,某油气勘探公司原总经理冯某某为获得关怀,赠送5万元及黄金500克(价值12.159万元),并对其被任命为总经理表示感谢。

同样,2010年初,某石油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严某某为了谋求升职,送给沈浩200克黄金,价值5.76万元。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浩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合作、职务晋升、项目承包等方面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沈浩有坦白情节,根据200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沈浩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沈浩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提起公诉的,请依法判刑。

目前,被告人沈浩被羁押在陈仓区看守所。

负责编辑:刘广博SN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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