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赶紧看~海南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规定

赶紧看~海南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规定

原标题:抓紧看~海南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相关规定 来源:海南发布 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规定…

原标题:抓紧看~海南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相关规定

来源:海南发布

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规定的通知》(琼公积金贷款函〔2020〕6号),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规范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贷款办理条件

(1)明确商业转公共贷款的办理时间线。2020年8月20日(含)后已在海南省外缴纳住房公积金购买我省住房并发放原商业贷款资金的职工,可申请个人商业住房抵押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贷),其他情况不申请公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应通过《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原商业贷款“开户日”核实贷款发放时间。

(二)严格审查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存款情况。在海南省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或商业转公贷款时,在海南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夫妻双方应提供其本人由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证明》,作为向在海南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申请异地贷款最高额度的判断依据。

二、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标准

(一)明确省内和省外支付的职工适用贷款额度。结合计算员工在海南省外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判断其是否符合已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以上的贷款基本条件。职工在本省连续满6个月以内的存款,最高贷款额度只适用于异地贷款标准,不适用本省存款贷款标准。以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作为判断借款人夫妻或借款人是否只单方面适用省内缴存贷款标准或异地贷款标准的依据。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核实,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不一致或无法核实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应提供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进行核实。

(二)提高建(修)筑房屋贷款额度控制标准。自住住房的建设、翻建、大修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并按照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建设、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进行控制。其中自住住房的建设和改造按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800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大修自住住房按总建筑面积不超过900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可贷金额。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的规定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的规定为准。实施前,借款人已提交完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并经前台工作人员受理的,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定执行。

海南省住房资金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此片主动披露)

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边肖:渊源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16178.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