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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山东高院2人被“双开”

原标题:介入、介入司法活动、收受财物,山东高院两人被“双开” 《人民日报》10月15日报道,近日,在山东省纪委指定的管辖范围内,济南市纪委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

原标题:介入、介入司法活动、收受财物,山东高院两人被“双开”

《人民日报》10月15日报道,近日,在山东省纪委指定的管辖范围内,济南市纪委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法院高级法官王昭波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查,王昭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接受消费卡;违反廉政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向下级法院和他人支付应当支付的费用进行报销的;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干预司法活动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王昭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丧失党性原则,抛弃职业道德,执法犯法,徇私舞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违法失职,涉嫌犯罪,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制止,性质严重,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王昭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经济南市监察委员会研究,报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批准,王昭波涉嫌犯罪案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日前,济南市纪委在山东省纪委指定的管辖范围内,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培金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经查,李培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收受礼品、消费卡;违反廉政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干预司法活动的;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李培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失去了理想信念,背离了自己原有的使命,对纪律和法律漠不关心,执法犯法,败坏了自己的生活,贪财,非法、肆意收受财物,严重违反了八项中央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失职,涉嫌受贿罪。十八大后他仍不收敛,不罢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李培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经济南市监察委员会研究,报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批准,李培金涉嫌犯罪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大众日报》微信公众号

主编:朱SN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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