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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统筹推进祁连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原标题:甘肃:协调推进祁连山等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 10月20日,甘肃省政府网站发布了《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实施整改计划》(以下简称《整改计划》…

原标题:甘肃:协调推进祁连山等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

10月20日,甘肃省政府网站发布了《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实施整改计划》(以下简称《整改计划》)。鉴于该省生态脆弱但生态战略地位重要的实际情况,《整治规划》明确要求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巩固和提高祁连山生态治理效果,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优质发展战略,增强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整改方案》坚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与环保政策措施落实紧密结合,提出6项整改目标、161项整改措施和6项强化措施。

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8月1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开展检查,并于2020年5月8日对检查报告进行反馈。

整改方案明确以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和2019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为重点,逐项细化、量化、具体化整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认真梳理以往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严重逾期、进展缓慢、问题反弹、审核不严等。,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和更加务实的措施,确保检查人员的反馈问题解决到位,移交问责问题的线索处理到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

指出要加强生态保护和恢复,推进祁连山等重点地区风景林、湖泊、草地生态保护和恢复工程,重点抓好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恢复、土地整治和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抓紧修订并严格执行景观林、景观湖、景观草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针对督察员提出的“张掖市不重视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期占用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整改方案》明确需要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制定专项方案,明确清理整改方式,完成任务、时限、责任和措施,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加强地方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检察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针对陇南市调整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为建设项目让路的虚假整改问题,《整改方案》明确需要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要求核实《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合理性审查报告》的编制过程,并向省林草局报告核实情况。相关技术单位编制的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合理性审查报告不再作为整改的依据和结论。

负责编辑:范斯坦SN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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