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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实践 | 昌吉州:“五步深入法”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原标题:新做法|昌吉州:“五步深入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昌吉州纪检监察委员会立足职责,找准切入点,以建立规范体系为抓手,采取“五…

原标题:新做法|昌吉州:“五步深入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昌吉州纪检监察委员会立足职责,找准切入点,以建立规范体系为抓手,采取“五步深入法”,大力推进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监察执法水平和机关运行效率,推动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调查和梳理,找出原有的制度基础。2020年初,昌吉州纪检监察委员会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开展制度建设调研,认真总结历年州级纪检监察制度建设成果,全面认真梳理原有规范性制度文件,形成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格局。规范性文件目录,对纪检监察工作的59个规范性体系文件进行梳理和总结,按照工作范围分为综合管理、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检查监督、内部监督等6类。,同时,要认真梳理中央和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国家级系统的规范化建设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深入对标制表,制定系统建设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的统一,认真调查整理中央纪检监察工作101件核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83件相关文件,分批、逐项、逐一进行深入分析讨论,有效提高对标和对表工作的准确性。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实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任务要求,以建立规范体系为目标,完善国家级纪检监察系统建设规划。根据规划,原59个国家级系统文件中,计划废止14个,修订4个,综合5个,计划新制定58个规范性系统文件。

深化制度建设,构建闭环系统链。按照法律法规“供方体制改革”的系统思路,认真分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深入开展与纪检监察工作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覆盖纪检监察全过程的规范体系。整个业务链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形成了系统的有机闭环链,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全过程的规范性。同时,要强化制度建设的质量和内涵要求,整合国家纪委、监察厅各部门力量,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共同推进制度建设,建立能管当下、能跟上发展、经得起考验的制度体系,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齐全、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开展全员深入学习,强化全员系统意识。按照铁本必硬的要求,以制度建设推动团队建设,通过全体员工的深入学习,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的制度意识。将中央、自治区、国家各级纪检监察核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80余件汇编印制成便携系列,分发给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对比学习使用。围绕“学法纪、强化能力、提高素质”这一主题,组织全州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授课、小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全员深入系统学习、常态化学习。制作学习考试题库,利用网上考试系统开展“每周一考试”,促进全体干部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制定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全员培训竞赛培训计划,以实战技能为重点,加强学习与培训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竞赛培训,推动制度落地生根,增强全员制度意识,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法、规范履职能力。

深入开展实施检查,构建长效实施机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维护制度权威,加强制度实施,昌吉州纪委常委会牵头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将制度规范实施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重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权威、规则和程序办事,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强化法治、程序和证据意识。对轻视和破坏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实行工作绩效“一票否决”制度,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在严格制约和监督下规范运行。畅通制度实施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渠道,鼓励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制度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政策法规研究部负责跟踪讨论,及时合理修订相关制度内容,注重将实践中的良好做法和经验提炼为新的制度规定,不断丰富制度内容,提高制度科学性和权威性。(昌吉州纪委法规处总编辑白永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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