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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天津宝坻一站式多元解纷优质高效便捷

原标题:人民法院报告:天津宝坻一站式多解优质高效便捷 (宝坻区法院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进行诉前调解)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坚持因地制宜、以“实”字为先,充分发挥…

原标题:人民法院报告:天津宝坻一站式多解优质高效便捷

(宝坻区法院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进行诉前调解)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坚持因地制宜、以“实”字为先,充分发挥法院枢纽站和分流阀的作用,着力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审判机制改革,以构建四位一体多元化解决和诉讼服务平台为抓手,同时推进道路和沟通的融合, 探索集约高效、多元化纠纷解决、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的解决方式。今年8月,宝坻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一站式多学科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线下——打造四位一体的工作平台

每年接案近1.8万起,给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的民警带来了高负荷的工作状态。如何以人民的司法需求和法院审判的实际需求为目标导向,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成为宝坻区法院亟待解决的问题。

“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后保障。如果每一个民事纠纷都通过诉讼来解决,那就是对宝贵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所以诉讼来源的治理尤为重要。”宝坻区法院党委书记、院长邢说。

2019年9月,宝坻区大口屯镇某村王因种植水稻导致邻近土地玉米减产,造成同村15户农民损失。农民多次找不到王的理论,于是提起诉讼,要求王鉴定玉米损失。双方态度坚定,矛盾尖锐。

宝坻区法院司法助理室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建议,本案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但鉴定成本过高,时间过长,进入鉴定程序不利于化解双方矛盾。法官随后联合人民调解员和村干部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深入现场查看玉米损失情况,耐心陈述事实,为双方讲道理,阐明法律原则,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签署和现场履行。

(在法官的指导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我们都是邻居,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僵在那里,自己解决不了。法官来到我们村,带着人民调解员一遍又一遍地做调解工作。他怕麻烦不让我们办鉴定手续,最后一分钱没花就把矛盾解决了。法官为我们的人民着想,我们都看在眼里。真的感谢朝廷为我们做的这一切!”农民兴奋地说。

自2019年6月以来,宝坻区法院紧紧围绕诉讼服务现代化,积极拓展司法职能,积极参与诉讼源头治理,构建了简化分流、诉前评估、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对接相结合的多元化解决方案和诉讼服务平台,协调区司法局、公安交警支队、物业管理、保险等部门构建大调解格局,有效推进了分工、调整、裁决机制改革。

第一,推进诉前评估的集约化。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建立诉前鉴定机制,推进司法鉴定工作,重点解决将司法鉴定委托给外国严重影响办案效率的阻滞问题。司法辅助处由执行局调整为上诉法院,人员由3人增加到6人,全面负责审前评估的审查、通知、预登记和外部委托。通过诉讼分流,将需要认定的案件分流预立案,提前进行认定。鉴定结果出来后,会根据情况组织调解或立案。自2019年6月以来,共办理了1800多项诉前评估,不仅减轻了法官的压力,也让当事人有了更清晰的心理预期,极大地提升了调解成功率和办案效率。

二是推进诉前调解分类。对案件重叠度高的案件进行准确分类,以占比最高的财产纠纷、道交纠纷为主要攻击点,通过多个纠纷解决平台推进类型化纠纷的诉前解决。整合位于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联合调解中心,派出3名人民调解员到联合区司法局,在法官指导下开展财产纠纷调解工作。整合位于公安局宝坻分局交警支队的诉前联合调解中心,重点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专业诉前调解,设立以资深法官命名的“夏风工作室”,由司法局派出3名人民调解员。各大保险公司轮岗进驻,在交警、人民调解员、保险公司的配合下,形成以法官为主导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在减少人民群众投诉的同时,真正实现纠纷多元化解决。2019年6月以来,共解决诉前纠纷1846起,其中调解成功并进一步确认司法协议效力1342起,撤诉504起,矛盾解决率始终保持在70%左右。

(宝坻区法院任命退休法官为调解员)

三是推进诉讼调解一体化。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在人民调解中的引导和支撑作用,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宝坻区法院切实加强了诉讼与调解的对接工作,构建了“法官+专职调解人”的无缝对接模式。两个诉前联合调解中心各派驻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全过程的指导,做好诉讼与调解的衔接。诉讼前调解成功,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常驻法官应当及时确认;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应当引导其依法立案处理,消除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疑虑。对于较为复杂、疑难的纠纷,由法官牵头,协调各方进行调解工作,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

四是推进简化分流的全过程。深化内部机构改革,确定第三人民法院承担快速审判责任,重点办理事实清楚、争议小、标的小的简单民事案件。优化简易案件快速审理程序,及时分案排案,简化庭审程序,密集审理类似案件,减少裁判文书,全面加快办理简易案件步伐。建立健全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后深化简化分流的两级简化分流机制,更明确简单案件的范围和标准,初步实现调判分开的运行模式,推进案件简化分流、轻重速分。2019年6月以来,人民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3547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16.22天,小规模加急程序适用率达到42.6%;2019年,全院平均审理天数34.94天,办案效率持续提高。

在线——推进道路交通一体化联动机制

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上线后不久,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近亲找到了“夏风工作室”。原本事故司机因工作原因暂时无法返回天津,但保险公司表示,在大额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代理人和双方都要拍照并保留证明才能进入理赔程序。受害人急需医药费,但纠纷陷入僵局。

张凤霞听后,立即建议他们通过路对路整合平台申请诉前调解,并通过电话向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代理人详细介绍了平台的功能和运行模式。在法官的指导下,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当事人通过平台中的视频调解功能进行视频沟通,顺利达成共识,并通过远程签名功能当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随后,张凤霞处理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一根网线,在短时间内,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在进入法律诉讼之前就被轻松解决了。

“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旨在进一步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联动协调的工作格局,推进网上工作。模式,妥善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宝坻区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彭介绍。

(工作人员向来访者介绍了道路与道路一体化办公室)

宝坻区法院在处理道教纠纷源头上一直有优势。自2010年起,法院派工作人员到交警支队参与道交纠纷的诉前和解。如今,四位一体工作平台的建设为推进路路一体化联动机制提供了基本框架,积累了宝贵经验。

今年4月,作为天津第一批试点法院,宝坻区法院稳步推进,先行先试。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下发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解决方案及“网上数据整合处理”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对道路交通纠纷多元化解决及网上整合处理的工作模式、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自2010年6月10日起正式实施。 与此同时,在线处理平台已经开通,道教纠纷的“云调解”模式也已正式启动。

第一,实现业务流程的集成高效便捷。利用大数据,可以实现责任认定、理赔、调解、鉴定、诉讼等全过程的在线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申请、公安交警部门指导、法院预约等方式进入路口一体化处理平台。调解组织进行网上调解,法官全程指导。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的,争议解决;当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平台申请一键理赔或司法确认;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平台在网上提起诉讼,被起诉的案件可以直接与法院办案系统对接立案受理。达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或网上诉讼后,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和判决文书上向保险公司申请一键理赔。在调解过程中,如果有需要鉴定的,可以网上预约进行鉴定。

二是打破壁垒,实现资源的信息共享。道教纠纷的参与者数量众多,很多都需要鉴定。解决一个道教纠纷往往要经过多个部门和环节,信息共享势在必行。改革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司法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可以单独登录平台,在自己权限内处理纠纷,及时向平台上传交通事故信息、当事人身份信息等六类信息,共享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理赔、调解、鉴定、诉讼流程信息,促进各信息系统对接互通,实现多部门、多部门。

三是协调联动,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坚持共建、治理、共享,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党委领导下,构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组织各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召开启动协调会,开展路对路整合平台应用培训,细化各方责任分工,解决多头管理、工作重叠、权责不清等制约纠纷高效便捷解决的突出问题,与警务宝坻分局共同建立四方联合调整工作机制, 区司法局和各大保险公司的线上线下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满足了群众的实际需求。 平台开通以来,共远程解决道路交通纠纷139起,其中重大道路交通纠纷15起,全部得到履行。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30多条优化建议,进一步推动了平台的完善。

通过积极推进一站式多争议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宝坻区法院民事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今年1-9月同比下降18.28%,尤其是速裁案件同比下降17.99%。“拐点”效应已经出现,装卸效率持续保持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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