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新闻我市监管农产品质量
市商务局8日通报,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重点企业做出重要贡献的,由我市给予奖励。
奖励范围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其他零售企业、提供并保障防疫物资的物流企业、餐饮服务需求保障单位等日用品及应急供应保障企业,2月份开始持续正常运营,保障人民生活需求,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这些企业必须列入商务部重点供应担保企业名单。
奖励标准:为日常生活用品提供应急保险的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对于其他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的零售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提供和保护防疫物资的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餐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将通过直接奖励的方式一次性拨付给企业。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