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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应对毒品威胁的声明

原标题: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关于应对毒品威胁的声明 我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领导人,严重关切世界毒品问题。据信,非法贩运和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贩运前…

原标题: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关于应对毒品威胁的声明

我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领导人,严重关切世界毒品问题。据信,非法贩运和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贩运前体化学品对国际和区域安全与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我特别担心毒品犯罪和恐怖主义交织在一起,包括对毒资的恐惧带来的严峻挑战。

我们宣布,我们愿意在经1972年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和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的基础上,坚定地维护和巩固目前的国际药物管制制度。

我们重申,我们愿意继续执行2009年《关于开展国际合作以综合、平衡战略应对世界毒品问题的政治宣言和行动计划》、2016年联合国大会世界毒品问题特别会议成果文件、2019年《关于加强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行动的部长级宣言》, 在区域和国际两级加快落实我们应对和应对世界毒品问题的共同承诺以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的相关决议和决定。 我们也支持国际麻醉品管制局

我们重申,我们将坚决有效地执行2004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协定》、2018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2018-2023年禁毒战略》及其实施行动计划,以及《上海合作组织防止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概念》。

我们重申,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动解决世界毒品问题,积极推动建设无毒品社会,使所有人都能在和平、安全、繁荣的环境中健康、有尊严地生活。

我们支持加强与其他相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毒品威胁。

我们强调,共同维护现行国际药物管制制度的权威非常重要,旨在破坏现行国际药物管制制度的倡议是没有建设性的。我们一贯反对在缺乏相应、有效和可靠证据的情况下,有选择地削弱对各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监督。我们愿共同提高全社会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抵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医疗用途合法化的企图。

我们认为,所有国家在全面平衡、普遍性和分担责任原则的基础上,共同努力解决非法制造合成药物和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问题,包括使用不受国际管制的化学物质,是极其重要的。

我们认为,考虑到阿富汗的毒品形势,有必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毒品威胁,包括打击非法种植毒品植物、制造阿片类药物、大麻药物和合成药物,以及通过中亚、东南亚、南亚国家和其他地区转运毒品。

我们支持在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前体化学品方面继续开展务实合作,高度重视利用现代技术打击毒品犯罪,威胁各国和平与稳定,破坏社会和平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我们愿意完善国家和区域机制,打击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扩散、涉毒洗钱和引诱公民参与涉毒犯罪。

在执行反洗钱和反恐领域现有国际标准的背景下,我们认为有必要高度重视摧毁毒品贸易的经济基础。

我们愿意集中力量,利用电子支付和加密货币,共同打击毒品犯罪,包括制定法律法规和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和监督虚拟货币和非现金资产的流动。

我们认为,在打击海上贩毒和利用邮包或人体方面,有必要更加重视国际合作。

我们认为,在国际和国内规划的框架内,就与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前体化学品有关的实际挑战和威胁,继续交流经验和培训禁毒执法人员非常重要。

我们愿在特殊国际场合讨论应对全球毒品威胁的具体合作方向时共同努力。

2020年11月10日

(新华社莫斯科11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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