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

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

原标题:问题不发时监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和基本职责。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和职责,以监督为重点,压缩职责,向监督倾斜力…

原标题:问题不发时监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和基本职责。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和职责,以监督为重点,压缩职责,向监督倾斜力量,以“重点少数”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以优质监督促进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画面没有发芽,思想没有。开展监督工作,不仅要准确发现问题,为调查问责打好坚实基础,而且要防患于未然,防患于未然。

防患于未然,就是把监督放在首位,积极“防病”行动。从19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深化第一种形式的运用,努力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向前推进,防患于未然”,到三中全会指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拉袖,汗流满面,用‘四种形式’贯穿”,再到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注意用谈心防微杜渐,监督

监督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更高的要求,问题不出。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的监管工作与“预防疾病”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有些思想认识不到位,实践中只注重发现问题,忽视防患于未然;有的人怕得罪人,对于问题重重的监管对象,还是不敢“唱黑脸”、“当公仆”,更不敢把监管工作放在前面;有些人不善于监督,对于如何“防病”,没有太多的思路和方法…这些问题和不足应该在实践中解决,并得到有效解决,才能真正促进监理的下沉和落地,规范监理。

在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第一种形式,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律约束、法律制裁和恐吓相结合,不断努力成为常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处罚和处分只是手段,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接受教育、懂纪律、知敬畏的根本。当他们徘徊在违纪违法的边缘时,可以发挥监督探头的作用,帮助他们悬崖勒马,重回正轨,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防止被监督对象出现问题。要善于谈话询问,判断政治生态,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要从有苗头、有倾向的问题入手,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汗流满面,防止没病的人,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好同志”变成“犯人”。

在监督问题时,我们应该努力做到准确。以谈话信为例,很多地方积极探索,使谈话提醒更加准确有效。比如结合被督导对象的工作岗位、性格特点、日常表现等多种因素,对症下药,制定谈话计划;比如开展层级谈话,关注“关键小众”和“关键岗位”,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访谈全程覆盖、部门领导和重要岗位干部定期提醒谈话等机制;比如要加强谈话信函和询问的跟进和有效性,避免“一谈一谈”、“一信一谈”…这些尝试只是为了提高谈话信函和询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干部有被监督的感觉,习惯被监督,使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帮助人们提前预防疾病,不给疾病萌芽的机会,是最经济有效的健康策略。监管也是如此。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犯错之前,通过有效的监督来解决问题,保证他们正确行使权力,是最经济有效的方法。党组织要重视平时和日常生活中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把握好前期和小苗头。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使监督更有重点、更精、更有力。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不要因为监督屏障前移而思想负担过重。“未病先治”、“未病先防”,说到底也只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李伟)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18597.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