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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委原副书记周善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原淮南市委副书记周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近日,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淮南市委原副书记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周对违反政…

原淮南市委副书记周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近日,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淮南市委原副书记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审查提出异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收受礼品和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非法调配和使用公共汽车;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影响违法行为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的;违反廉政纪律,用公款支付本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为亲属的商业活动谋取利益的;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财物的。

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动摇了自己的思想信念,失去了最初的使命,失去了纪律和法律意识,错位了家庭观念,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多年的培养,严重违反了党的许多纪律,构成违法违纪,应严肃处理。同时,鉴于周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交出全部违法所得,他又有一个承认错误、后悔错误的好态度,所以可以按照“惩前毖后”的原则从宽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开除党籍处分。监督委员会将他开除公职;收他们的非法收入。

周简历

周,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安徽肥东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1月,任合肥市阜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2006年6月,2007年1月任阜阳区委副书记、区长。2009年7月,任合肥市包河区委书记。2010年1月,任包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9月,任合肥市委委员、包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20年6月,免去其副书记、常委、淮南市委委员职务。他是淮南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020年8月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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