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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拨付2.5亿元专项资金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基本生活

原名称:全国总工会拨专款2.5亿元,用于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 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通知…

原名称:全国总工会拨专款2.5亿元,用于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

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保障困难职工在疫情期间的生活。

.《通知》规定,全国各地工会要为备案有严重困难的职工提供疫情期间的生活补贴。救助资金发放到省(区、市)总工会后,各地要简化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由救助中心及时发放到困难职工家庭。在提交工会档案方面有很大困难的工人坚持认为,他们应该充分利用他们的资源,实现全面覆盖和保障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工会结合困难职工的生活需要和疫情期间物价上涨情况,加大对困难职工的救助力度,切实保证正常救助到位。要增加地方财政、工会经费、社会捐赠等配套资金,结合当地实际,可以在疫情期间对困难职工增发生活补贴,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困难职工家庭、新患冠状肺炎职工家庭、刚刚脱离困难一年的死亡职工家庭均可纳入分配范围。增发标准和增发对象可以逐一讨论,并研究确定相关程序。

《通知》指出,今年是全市困难职工解除困难、结束工作的一年。全国工会要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传染病防治和城市困难职工的救济工作。低风险地区通常为城市困难职工开展救助工作。在做好必要保护的同时,中危地区应了解疫情对城市困难职工救助的影响。高危地区配合相关资源,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为防疫工作提供必要的防护材料。

《通知》强调要防止返贫和反贫困的发生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职工将纳入政府救助范围。保障新患冠状肺炎职工家属的基本生活;对于那些因疫情而无法就业且收入下降的工人,应将其纳入政府援助范围。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尚未覆盖的劳动者,予以临时救助要加大人员服务力度,关心和照顾医务人员、救援人员、公安干警、基层工作人员、志愿服务人员和其他防疫一线人员,结合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央视记者高磊)

责任编辑: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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