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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通企业信息披露

原标题:中国证监会-交通企业信息披露 人民交通杂志信息披露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定期报告和中期报告等形式向投资者和公众公开披露公司及其相关信息…

原标题:中国证监会-交通企业信息披露

人民交通杂志信息披露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定期报告和中期报告等形式向投资者和公众公开披露公司及其相关信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和公众全面传递信息的桥梁,至关重要。投资者和公众主要通过大众媒体阅读各种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获取上市公司信息。投资者和公众可以将获得的信息作为投资的参考和依据。

随着时代的进步,交通运输业作为社会发展的先锋,已经与金融证券密不可分。大型运输部门涵盖了广泛的领域。近年来,运输企业掀起了上市热潮。本期我们请“中国证监会”公开发布公正、客观、真实、及时、全面的信息披露,旨在帮助交通投资者和公众做出投资决策。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附属仲裁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4股票简称:白云机场公告代码:2020-004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提示的重要内容:

案件的诉讼(仲裁)阶段:

上市公司在仲裁受理阶段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涉及的金额

: 154,396,384.38元

将对上市公司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仲裁尚未开始。到目前为止,本案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没有任何实质性影响仲裁协议于2019年3月31日终止,场地被收回。公司将根据本案的仲裁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仲裁的基本信息。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二航空管理公司”和“申请人”)于2019年12月17日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近,该公司收到了广州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仲裁详情如下: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第二航管公司

被申请人1:广州恩明贸易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2:广州明德瑞投资有限公司

(二)仲裁标的

2年07月,被申请人1取得该商业项目(以下简称“吉仕”)的经营权2017年9月,第二空中交通管理公司与被申请人签订了《集合城项目运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运营合作协议》),同意被申请人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费用。经第二航空管理公司多次提醒,2018年9月及以后,被调查者均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合同费用。被调查者2作为聚集在本市的项目实际操作者,全程参与了商务合作协议的实际执行。2019年4月15日,第二航空管理公司书面通知被申请人,本案涉及的经营合作协议已于2019年3月31日终止,协议中的房屋已于2019年6月收回

(3)仲裁请求和描述

1。请求裁定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2区集合城(T2L1)项目运营合作协议》已于2019年3月31日解除;

2。要求被申请人一、二立即清偿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欠申请人的合同费用共计49,421,875.16元;

3。要求被申请人一、二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总额为人民币14,512,919.37元的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的合同费用,用于返还被占场地;

4。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68,807,689.85元。

5。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853元,900元不予退还;

6。因本案争议,请求被申请人第一次、第二次向申请人支付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暂合计80万元;

7。请求裁定本案中双方共同承担全部仲裁费用上述资金总额为154,396,384.38元

2、仲裁裁决

至今,本案尚未审理

3。对公司当期利润或当期后利润的影响

仲裁尚未开始。到目前为止,该案对公司利润没有任何实质性影响,协议中的房屋已经收回。公司将根据本案的仲裁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99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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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函

公司部门监督函[2020]2256号+199一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贵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通知》公告称,由于以前的会计错误,贵公司追溯调整了公司2015年至2018年的财务报表数据。其中,2015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减少1045035844.09元,2016年减少624556172.19元,2017年减少72573137.47元,2018年减少48339463.48元。

贵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本所希望贵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在此通知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2年1月14日公告

关于四川金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因四川金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而暂时停牌的公告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停牌与复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金隅车城,证券代码:000803)将于2020年1月13日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深圳证券交易所

2年1月13日

关于中国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a股和b股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

因a股(证券简称:申城a股退出,证券代码:000018)和b股(证券简称:中国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申城b股退出,证券代码:200018)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我公司将于2020年1月9日起停止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提供a股和b股登记服务。本公司与本公司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股和b股登记关系将于当日终止。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移交了相应的证券登记资料,包括持有人名单、我公司办理的冻结股份名单、质押登记名单、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名单等。

证券公司在推荐中国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市的主办证券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前,应向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移交相关数据和书面材料,为投资者办理证券公司此前受理的司法协助冻结、质押登记等业务的股份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2年1月10日020

(编辑:张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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