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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新加坡共同出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审判案例选

原标题:中新联合出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审判案例选编 中新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张素)记者30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中新“一带一路”国际商事审判精选案…

原标题:中新联合出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审判案例选编

中新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张素)记者30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中新“一带一路”国际商事审判精选案例》已经出版。

这套案例是由中国和新加坡最高法院联合公布的。其中,9起中国法院案例在国际公约和适用法律的适用、法律事实的认定、国际司法合作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这套案例选编的出版,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英美法系国家进行案例交流与合作的有益尝试,为今后进一步系统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大顺表示,选定的案例包括新加坡法院和中国法院的案例,讨论了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开展经贸活动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并阐述了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意义,这有助于两国法院加强沟通和互信,共同开展区域法治合作。

当天,周强和梅大顺通过视频召开了工作会议。周强说,今年是中新建交30周年,中新法律司法合作是两国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在新冠肺炎肺炎疫情下,中新两国最高法院开展了一系列形式灵活、亮点突出的交流活动,为深化两国司法实务合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梅大顺说,疫情为促进新中国和新加坡司法交流与合作,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新加坡最高法院希望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推动建设“一带一路”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围绕两国国际商事法院建设、破产债务重组、知识产权司法、跨境案件执行、法官教育培训、法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密切合作。

同日,第四届中新法律司法圆桌会议在线举行。周强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与新加波最高法院共同努力,以新加波建交30周年为契机,推动两国司法合作在后疫情时代再上新台阶,积极为“一带一路”优质建设服务,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梅大顺表示,在后疫情时代,面对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的社会环境,新加坡法院将继续探索科学技术在司法审判中的广泛应用,完善民事诉讼规则,努力弥合“科技鸿沟”,以促进陷入困境的社会恢复良好运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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