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从事网上货运业务应具备全程跟踪记录等网上服务能力
12月18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互联网货运经营许可通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试行)》近日公开发布。
根据实施意见,申请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同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驾驶员和车辆从业资格登记检查制度、托运人身份识别登记制度。
正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