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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人“感恩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还有人点赞?

原标题:今天有人“感谢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有人赞? 文本/李小飞刀 “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是因为清政府不愿意开放”。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时,清政府不了解国际…

原标题:今天有人“感谢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有人赞?

文本/李小飞刀

“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是因为清政府不愿意开放”。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时,清政府不了解国际规则,拷打外交使节”。

“‘义和团’是个傻逼乌合之众,破坏铁路是因为他们相信风水不好”。

中国被殖民300年以来一直是发达国家。

这种所谓的“历史”,属于街头文学领域,近年来从小读者到网络论坛,从论坛到微博,从微博到微信官方账号文章,从微信官方账号文章到短视频,都在活跃。

近年来,网络空变得清晰,人们对历史和现实相关重大问题的认识更加理性。类似的文章再也无法掀起大风暴,但还是有一部分人被西方“吸引”、“崇拜”、“敬畏”,通过复制粘贴,让他们坚持不懈地“春风又一次高挑”。

最近刀哥看到这么奇怪的文章,说火烧圆明园“怎么成了国耻”,英法联军烧得好,烧得对,应该感激侵略者。

如此偏激的观点,漏洞百出的文章,不值得反驳。没想到得到了一些知识精英的认可,这不是个案。刀哥很惊讶,觉得有必要谈谈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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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殖民制度崩溃之前,西方主流意识形态领域流行的观点不是“自由民主”,而是“优越民族”。为了消解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意识,打开帝国主义行为的眼睛,当时的西方学术界和新闻媒体炮制了大量虚假新闻和虚假材料,描述“侵略者多么人道文明,侵略者多么野蛮,西方侵略东方多么合理合法”。

这些材料被翻译并转移到殖民和半殖民国家后,被一些“谄媚”、“崇拜”和“恐惧”的人视为“历史”,成为否定他们民族解放斗争、用所谓“真理”挑战正统主流历史叙事的根源。

焚烧圆明园《怎么成了国耻》就是这类材料的最新一篇。

例如,被滥用的《南京条约》被修改了。根据这些“谄媚”、“崇拜”和“恐惧”的人的“历史”,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爆发是因为清政府违反国际共识和通行的贸易规则,拒绝开放和自由贸易,拒绝修改已经签署了十多年的《南京条约》中与英国的合同。

之所以拒绝,是因为清政府拒绝了英国提出的“驻京大臣亲自交卷”的要求,因为英国人坚决不磕头,“磕头”是清政府执政合法性的基础。所以英国人“没有门路”,知道修改条约“只有一条战争之路”,“中国听不懂自由贸易的语言,只能懂炮火的语言”。

此外,无视“国际规则”的清政府拘留了负责修改合同的英国巴夏礼使团,将一名名叫巴尔比的《泰晤士报》记者喂给一只野狗,一名法国人匍匐而死。为了报复残暴的清政府,英法联军以“欺诈”为代价焚毁圆明园。同时圆明园是皇家别墅,烧就烧,让北京人不受影响(可见英法联军是“善良”的,“以人为本”的)。

“皇帝因为野蛮无知,付出了火烧圆明园的代价”,北京的无知者后来也加入了纵火抢劫的行列。一百年后,这段历史“突然变成了人民的屈辱,国家的屈辱,民族的屈辱”,这是一个“笑话”,是一段“随意装扮”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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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侵略者,“野蛮”的侵略者,“愚蠢封闭”的政府,“无知民族主义”的人民,他们对自己国家的一切仇恨,对西方国家的一切热爱,都在这样一篇文章里重新凝聚。

但是,英国政府修改了什么样的“合同”?是“国际惯例”吗?

台湾近代史研究的重要代表、中央研究院台湾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王曾在《晚清商务与条约外交》一书中描述过这个问题。王先生查阅了英国国家档案局的原始历史文本,所以可以用大段落引用他的研究。

“中英条约没有任何修改条款,我们只看到美国条约(中美王霞条约,注“补一刀”)有12年的修改条款,英国外交官根据中英虎门条约规定的最惠国条款的权利,经常引用…..这可以让后来的历史学家看穿英国政府的傲慢和蔑视,这是帝国主义行为的充分表现。”

“如果你援助美国的条约,你必须等到美国真的修改了条约,你才能援助这个案子。第二,即使可以确立要求修改合同的权利,也只能根据规定略加修改。”

然而,英国要求中国的“傲慢与贪婪”的要点是:

1.准英国人可以随意来往于mainland China和沿海地区。

第二,确定鸦片为合法贸易。

三、进出口货物不征收内陆过境税。

4.允许英国大使在北京定居。

5.如果英国特使想会见大陆总督,他必须立即接待他们。

不及物动词消灭中国沿海海盗。

7.制定中国工人出国的办法。

八、新条约应按英文版本解释。

王评论道:

“1843年,中国开设了五港贸易局,认为国内外和平可以永远持续下去。事实上,不可避免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在港口开放后不久就开始酝酿。关键是鸦片商品还是禁的。”虽然修改条约的要求不少于八条,但根本目的在于鸦片商品的合法化。”“战争的机会和主动权都在英国这边。”“历史事实表明,这恰恰是英国政府推动对华外交的压力。\”.

“请看看这样贪婪又苛刻的要求。是修改业务协议能做什么?等于再立一个政治条约。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学者都能看出,英帝国主义是主动的,是恶意的。简直欺中国之弱,视中国为肉。”。

英国政府在与清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是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代表了国际通行的规则?

“大多数19世纪来到中国的英国外交官,没有他们高度的文明和自信,随意欺骗中国官员(加塞条款,模糊翻译,“补一刀”注)”

“我不怪(中国官员)昏庸。应该知道,近代的国际对等概念是西方政治外交的产物,只有英国人熟悉。只有明知故犯,侵略中国,欺骗中国官员,才是历史学家的重点。(中国官员)不是不了解,而是不了解西方的外交体制。\”

王这一段讲得多好,不是屁股坐在哪边的问题,而是正义、正义、良心有没有的问题。

英国作为有规则话语权的强势方,首先无视规则,玩弄规则,利用规则欺骗和威胁弱势方。英语强,那么女王统治就是“国际统治”,德国强,希特勒统治就是“国际统治”,美国强,那么华盛顿统治就是“国际统治”。这是什么国际规则?这显然是强盗逻辑,这是“权力是对的”。为这种“国际规则”制造理性的人,应该保持什么“国际共识”是“阿谀奉承”

没有外交,没有强国的撑腰,弱国只能按照别人的“国际规则”去争取平等吗?

政治条约就更不用说了,在相关商业协议的谈判中,“(清政府的代表)都是互相开放的…但无形中使英国侵犯了协议的关税特权”。比如《五港贸易条约》首次规定“英国人和中国人从事商业诉讼,英国人因英国法(即领事裁判权,“补一刀”注)罪属于英国官员”,“中英贸易附着条款”规定中国给予英国片面最惠国待遇。中国同意进出口关税,“这必须由英国代表讨论”。《五港贸易章程》规定“管事(英)派下属约束水手”。

刀哥想问问那些说英国好心帮中国开放开放的人。“开放”能否给中国带来“民主、自由、独立、繁荣”,中国商人能否在国际国内市场上“自由、平等”地与英国商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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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这篇文章更荒谬的是一些知识精英对这篇文章的认可。

刀哥看过一个早年参与中美谈判的人的记忆。有一次,他和一个美国人谈论肉类进口。美国人说美国肉很好,不用检疫。你的中国肉在我们国家只能当狗粮。这句话激怒了当时的他,拍了拍桌子,要求美国人道歉,否则无法说话。

后来他反思当时不该热,因为在美国文化里,狗是重要的家庭成员,不是侮辱性的词语。他深知了解对方文化的重要性。

坦白说,这个土著的反映有问题。“狗”在美国文化中不是一个侮辱性的词,但在中国文化中,美国人是这个问题的始作俑者,而中国人是接受者。美国人应该提前反思他对中国文化的不了解,而作为接受者的中国人不需要反思自己的被动反应。

说白了,他的反映也和当时中国在谈判中的立场有关。那些年,中国作为一个需要积极融入体制,学会适应规则的党,必须多从一个学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多想想别人怎么样,而不是自己怎么样。

我们每个人一生都会遇到很多老师,但是没有人会跟着老师的名字和姓氏走。毕竟学不是卖。更何况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教与学的关系,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为前提。

全球化需要让出一些传统意义上的主权,但并不意味着牺牲主权。开放并不绝对等于发展和繁荣。在独立、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开放,等于发展、繁荣。自己动手开,等于发展繁荣。如你所见,非洲可能是世界上最开放的地区,但也是最不发达国家最集中的地区。

至于那些在西方推销自己,为了待客脱靴,美化侵略者行为,道德提升自己的人,还有那些自诩“皇军”枪法准的人,你看不到他们,他们的声音飘荡在旷野,他们的倒影代表不了中华文明,他们的“灯塔”在约翰斯·霍普金斯的名单上赫赫有名。

来源:补刀

主编:赖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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