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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物”同防 提倡省内过年

原标题:做好“人”和“事”,在全省推广过年 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

原标题:做好“人”和“事”,在全省推广过年

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海南省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集中、加强人身保护”的总体要求(简称“两减一强”),做好科学、准确、合法、有效的防控工作。

根据通知,各市、县、各部门要实行严格通关,严格进口和疫区管理,严格大型活动管理,严格发热门诊管理,严格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群众性活动的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会议和规模。

□我们的记者赵文

疫情防控要求

全面加强对“人”和“物”的防范,加强对进口货物的整体控制,建立进口货物(包括冷链食品、免税品、航空空设备等)的申报、监测、综合消毒和追溯管理制度。),并做好全环节、全批次、全过程的监管。规范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货物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对重点人群实施“应有的检查”。加强冷链食品、进口货物储存、运输等场所的风险控制,严格落实人员准入管理和防疫措施。

加强对进入海南危险地区人员的管理。在我国高危地区进入海南的人员受到严格控制。中等风险地区人员不要求进入海南。确需进入海南的,应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动态控制措施加强管理。

加强对进入海南的境外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除澳门外进入海南的境外人员“14+7+7”健康管理办法,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于没有固定住所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自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果7天健康观察期满后核酸检测为阴性,继续进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后再自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家庭健康观察期间原则上不需要外出。一旦相关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就医并及时报告。

加强文化旅游活动管理,减少室内聚集活动,严格控制文化娱乐场所流量,开放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按照目前75%的上限。

规范旅游景区管理,落实公园景区限流措施,坚持公园景区“限留移峰”要求。加强旅游景区管理,游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能力的75%,推进预订常态化。落实游客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利用“健康码”验证等手段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有效的医院人员分流应加强医疗管理,如诊疗预约、医疗分时、网上咨询和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都应扫描体温测量代码,并佩戴口罩。

加强发热病人管理,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落实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为发热病人治疗。发现发热病人后,应当安排就近转诊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教育,鼓励市民在本省过年,尽量减少前往高危地区所在省市的出行活动。如有特殊原因需前往中高危地区,外出前应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告,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护工作。两个节日期间,鼓励群众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用互联网、手机、电话等方式过年。个人和家庭聚会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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