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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第三次调整

原标题:河北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调整为2月19日举行,会期三天半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第三次调整。 据河北省人大网2021年…

原标题:河北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调整为2月19日举行,会期三天半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第三次调整。

据河北省人大网2021年2月11日消息,根据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上午在石家庄举行,为期三天半。

在此之前,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日期从1月21日改为1月25日,然后由于新冠肺炎肺炎疫情而推迟到2月26日。

据河北省人大网报道,2020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在石家庄举行,会期5天。

随后,根据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六次主任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决定,因工作需要,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调整为2021年1月25日。

然而,自2021年1月以来,中国许多地方出现了地方性病例,其中石家庄市从1月2日至2月9日报告了新冠肺炎868例确诊病例。面对疫情,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不得不按下“暂停键”。

据河北省人大网站消息,根据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七次主任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决定:鉴于我省近期爆发局部聚集性新冠肺炎肺炎,为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原定于2021年1月25日在石家庄召开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延期举行。 具体召开时间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

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石家庄自2月3日起迎来全面复工投产。

2021年2月4日,根据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主任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上午至2021年3月1日上午在石家庄举行,会期三天半。

负责编辑:陈艳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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