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立法明确。从5月1日起,非机动车也要对行人礼貌
机动车斑马线上行人的礼貌氛围越来越浓,尤其是在中心城市上海,守法的礼貌正在变得自觉。而非机动车不具备这种“自我意识”——与行人抢道,在斑马线前鸣笛催促行人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导致多起事故。
从今年5月1日起,上海立法明确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对行人礼貌。今天上午,十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停下来放手;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行人应避免横穿道路。
“肉包铁”是骑电动自行车的形象描述,意思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车人将直接面临伤害。如果能戴好头盔,防止自己受伤,会显著降低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的死亡率和伤害率。对此,《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和骑行者应当佩戴头盔,同时也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骑行者不得用手拨打和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通过路口时,反方向行驶的右转非机动车会让左转非机动车先行。
条例还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受到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一)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一年内有不按交通信号行驶、倒车超过十次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
(二)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跨河桥梁和隧道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三次以上的区域;
(三)在道路上驾驶装有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三次以上的;
(四)使用伪造、涂改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号牌的;
(五)一年内累计未履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达五次以上的。
同时,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上配送活动的企业未按规定履行交通安全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义务,一年内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被处以三次以上罚款的,其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市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副局长陈震表示,公安机关将以《条例》的规定为出发点,重点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等容易造成灾害的违法行为,以及《条例》新规定的“不戴安全帽”、通过“严格执法”消除隐患等违法行为。此外,公安机关将在现场执法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手段,通过“RFID(射频识别技术)”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查处与非机动车快递、外卖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非机动车执法管理。另一方面,要坚持人性化执法,体现城市温度。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因信号灯故障、行人礼遇、机动车避让等特殊情况造成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以及有良好守法记录且首次违法的,进一步优化完善容错机制,从轻或免予处罚。
专栏编辑:王海燕
文本编辑:王海燕
标题图来源:新华社数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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