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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要做到“八个严禁”

晋城: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要遵守“八条禁令”。目前,山西省纪委和监察厅的网站上仍然存在新一轮冠状肺炎疫情反弹的风险。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晋城市纪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

晋城: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要遵守“八条禁令”。目前,山西省纪委和监察厅的网站上仍然存在新一轮冠状肺炎疫情反弹的风险。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晋城市纪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遵循“八条禁令”,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实施细则,带头建立文明节俭的敬神方式,扫去新鲜空气,确保节日期间的清洁氛围

“八禁”具体包括:严禁非法使用公共汽车、公款和公共财物,严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郊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清明节等私人祭祀活动中搞铺张浪费。严禁在祭祀仪式中追求庸俗趣味和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非法接受礼品、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节日期间。严禁节日前无故离岗、擅自离岗或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要求基层单位安排参观旅游景点、采摘园林、农家乐娱乐等场所和安排用餐;严禁党员、干部和群众聚众祭祖。严禁在祭祀清扫中使用明火,以防止火灾、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主要职责,全面部署和推进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复工复产、清明节整风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转变作风,整治不正之风,培育新风尚,坚决防止违纪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监控“节病”频发和各种隐性变异问题;重点监管和促进复工复工,预防境外疫情输入中的麻痹、懈怠和失控,跟踪和及时识别疫情防控情况。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隐瞒不报、贻误战机等不作为和失职问题。重点监督民政、交通等部门在清明节期间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特权、特殊活动、不服从命令、一人以上禁止的问题。我们要坚决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举报,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防止“四风”反弹,营造文明礼拜的良好社会氛围。(晋城市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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