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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有命案前科男子再杀人”案 当地:将调查嫌犯有无家族势力

  原标题:大理“有命案前科男子再杀人”案 当地:将调查嫌犯有无家族势力   日前,云南大理“有命案前科男子再犯命案”一事引发关注。2021年3月20日,嫌疑人…

  原标题:大理“有命案前科男子再杀人”案 当地:将调查嫌犯有无家族势力

  日前,云南大理“有命案前科男子再犯命案”一事引发关注。2021年3月20日,嫌疑人谢某将将云南大理州宾川县女子金某当街砍杀,致其死亡。此前,嫌疑人谢某曾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经5次减刑于2017年刑满出狱。4月15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宾川县获悉,目前宾川县已经将该案列为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督办案件,宾川县相关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将对大家关切的一些问题进行细致调查,比如其有无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等,等调查结束以后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宾川县:列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督办案件将调查有无家族势力宗族势力

  2020年3月20日,云南大理州宾川县女子金某被同村男子谢某当街砍杀身亡。嫌疑人谢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2007年又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经5次减刑于2017年刑满出狱,但是四年后谢某又犯下命案,他持刀将金某杀害。

  4月15日,宾川县对此发布情况通报称,2021年3月20日18时8分许,宾川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金牛镇罗官营,发生打架有人被刀杀着。”接警后,宾川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处置,并于当日18时26分,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同时,根据群众反映的犯罪嫌疑人的其他问题线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案件核查侦办专项工作组,对相关问题依法开展核查,并将该案列为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督办案件,核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宾川县新闻办工作人员处获悉,案件的具体情况目前只是知道一个大概情况,具体的还不清楚。县里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目前已经成立了调查小组,对一些大家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跟犯罪嫌疑人相关的一些线索,比如有没有家族势力、有无宗族势力等,对这些线索县里会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细致的调查。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嫌疑人在村里比较霸道,对此,工作人员表示,这些也会进行调查。目前,调查组的调查和案件的侦办都在抓紧进行,“这个我们各自有各自的权限”。等全部的调查结束以后,县里会及时发布消息,回应大家的关切。

  嫌疑人曾因故意伤害被判15年

  谢某的二审判决书显示,谢某离婚后与丧夫的XXX同居。2006年8月3日晚,谢某与XXX寻找已数月未归家的XXX之女谢XX,二人见到谢XX与杨某、雷某在一起,谢某用一根钢钎打了杨某头上一下。杨某等三人当即逃离并将被打之事告诉施某。同日21时许,施某等人携带刀子、钢筋、钢管等凶器在大辛村附近找到谢某后,双方发生斗殴。互殴中,被害人施某被谢某用一根钢钎刺伤胸部后倒地,谢某也被打倒在地。后施某因锐器刺伤左胸,致升主动脉、上腔静脉和右肺破裂,胸腔及心包内大量积血死亡。谢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谢某以其行为属防卫过当,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云南高院认为,谢某将被害人刺伤致死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谢某先动手打伤被害人施某的朋友,后又在与施某等人的互殴中将施某刺伤致死,其提出属防卫过当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但就本案的具体情节,原判对其量刑过重,应予改判。云南高院以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谢某进入大理监狱服刑改造。

  因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 获5次减刑

  (2016)云29刑更1890号刑事裁定书显示,谢某刑期自2006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08年4月21日送大理监狱服刑改造。该犯在服刑期间,因确有悔改表现,获减刑4次,减刑后的刑期至2018年1月26日止。

  云南省大理监狱于2016年12月12日提出减刑建议书,云南省大理监狱认为,罪犯谢某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并呈报了相关证据材料。

  大理州中院经审理查明,罪犯谢某获减刑后,确有悔改表现,在罪犯计分考核中,获记表扬三次。上述事实,有罪犯行政奖惩材料摘抄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本人改造总结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罪犯谢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教育,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获得奖励,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谢某准予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减刑后的刑期至2017年1月26日止。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李铁柱)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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