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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在穗外国人不配合隔离的 情节严重者将被驱逐出境

广州:在广州不配合隔离的外国人,情节严重的将被驱逐出境。 据《羊城晚报》报道,4月16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第79次广州市防疫工作新闻发布会,介…

广州:在广州不配合隔离的外国人,情节严重的将被驱逐出境。

据《羊城晚报》报道,4月16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第79次广州市防疫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州市对外防疫服务保障情况。会议邀请广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岳向阳、市外委副主任邓长雄、市公安局二级督察、市文化广播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柯先东、番禺区副区长麦洁平、市卫生委员会医疗卫生管理处处长夏海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公安局二级督察蔡威表示,最近,为了防止境外传染病的传入,广州市公安局首先加强了出入境管理。“我们局专门为移民人员的整个过程设立了一个特别的班。对于调查中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发热或呼吸系统症状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卫生防疫部门按照有关防疫规定实施治疗、隔离和观察等防控措施。”与此同时,广州市公安局正在协助社区卫生防疫部门对入境人员进行上门检查和核酸检测。

蔡威说,广州警方在处理涉及疫情的涉外犯罪案件时,确保所有人员受到平等对待。

他介绍说,广州市公安局最近在广州市公安局防疫控制期间发布了一系列涉外工作指引,以加强对涉外刑事案件的处理。广州市公安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和防疫法规,对拒不执行防疫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如谎报信息、隐瞒病情、逃避检疫观察等追究法律责任。

对拒绝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新皇冠肺炎调查、拒绝提供健康信息、拒绝透露行踪的外国人,应首先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令其遵守中国法律,配合新皇冠肺炎调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如仍不配合,公安机关将传唤或强行带走,进入行政案件处理程序。

拒不申报外国人居留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予以处罚。

经医学检查,卫生防疫部门认为有必要采取入户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措施,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将协助卫生部门执法。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宣布签证无效、取消签证、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等措施。

在为在广州的外国人提供卫生管理服务方面,蔡威表示,广州市公安局制作了多种语言的防疫宣传材料,包括英语、法语、阿拉伯语等。,已通过全市出入境接待大厅、41个外管服务站、官方网站、公安微博微信等进行广泛宣传。,并已通过短信向持有广州市颁发的居住证的常住外国人发送,以加强针对性的防疫宣传。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警方与外国人之间的顺畅沟通是公安机关做好管理、避免矛盾和误解的关键。为此,我局成立了一个100人的多语种翻译小组,全力支持一线警察的执法和管理。同时,我局“110”警察接待室设有专门的英语警察接待处,每班3至5个座位,负责接听外国警察和求助电话。如果是其他语种的报警电话,我局将通过三路电话提供在线翻译服务,并转到广州多语言服务平台\’ 960169。“蔡威介绍。

广州市公安局也推出了几项便利服务措施。因疫情防控原因需要回国或参加国内防控工作的专家,签证申请原则上应在当天完成。因防疫原因不能按时出境,又不能及时申请签证的,根据规定和情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逾期居留的处罚。在疫情防控期间,将采取八项便利措施支持恢复工作、生育和上学,包括出入境证件应急办公室、缺员办公室、现场办公室和网上办公室。在线处理和双向快递的引入将使外国人无需离开家园即可申请签证文件,从而解决疫情期间涉外企业的签证处理问题。

资料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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