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三省相继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
最近,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和省级事业单位分类推进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我省先后在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海南藏族自治州设立了安全监管执法支队。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和查处各市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重大案件,受理和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执法事项的投诉和举报。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全额经费编制12人,其中副县级领导1人,科级领导1人,内部机构科级领导3人。海西州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全额经费编制15人,其中副县级领导1人,科级领导2人,内部机构科级领导4人。海南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全额经费编制7人,包括1名副县级领导和1名科级领导。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的成立,标志着我省基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体制创新迈出坚实的一步。有效充实执法力量,规范执法队伍管理,有效提升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职责的能力,为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奠定基础。(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