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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无印良品”再告中国“无印良品”,一文读懂两家十多年商标争夺战

原标题:日本的“无印良品”再次控诉中国的“无印良品”,一篇文章解读十年来的两次商标竞赛 自2005年日本“无印良品”进入中国以来,两家名为“无印良品”的企业从基…

原标题:日本的“无印良品”再次控诉中国的“无印良品”,一篇文章解读十年来的两次商标竞赛

自2005年日本“无印良品”进入中国以来,两家名为“无印良品”的企业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院,为“无印良品”商标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双方互赢互输。现在,战争又回来了。

4月24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举行一审公开审理日本无印良品有限公司诉北京无印良品等公司商标侵权案。

两家名为无印良品的公司再次提起诉讼,普陀法院提供了图纸。

这个案子和之前的大量案子有什么联系,它会结束这场持续了十多年的战争吗?

“无印良品”品牌分为两类。

如果你在Tmall上搜索以“无印良品”为关键词的商店,你会发现两种选择。一个是“MUJI官方旗舰店”,另一个是“MUJI旗舰店”。前者是日本无印良品经营的网上商店,而后者是北京无印良品拥有的商店。

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后者是前者的“山寨店”,但它们都是天猫认证的官方店铺,因为北京无印良品公司也合法拥有“无印良品”商标。

在天猫找“无印良品”,你会找到两家商店。

一切都始于20年前。

2000年,海南南华工贸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无印良品”商标,该商标用于“棉布、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铺地布、床单、枕套、被子、被套、被套、靠垫套”等24种商品。2004年,南华实业将商标转让给北京棉田纺织有限公司,北京棉田纺织有限公司随后成立并授权北京无印良品公司使用该商标。

当日本的无印良品在2005年进入中国时,它几乎注册了所有可以注册的商标类别,却发现有人已经在第24类商品中注册了“无印良品”商标。结果,第一轮战斗开始了。日本无印良品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能裁定中国公司持有的“无印良品”商标无效。

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原则,但不得损害他人已经获得并仍然有效的权利。此案已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做出不利于日本无印良品的裁决。

法院认为,日本的无印良品在2000年没有进入中国大陆,当时也不是国内消费者熟知的外国品牌。因此,华南行业申请的“无印良品”商标是合法有效的,北京无印良品公司自然可以继续持有该商标。

“24类商品”成为“楚江汉界”

第一轮战斗似乎是由北京无印良品赢得的。但法院也明确表示,该公司持有的商标权仅限于第24类商品,在其他领域,“无印良品”属于日本无印良品申请注册的商标。

这是什么意思?

我国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类,其中1至34类是商品,35至45类是服务。不同类别之间使用商标不构成侵权。事实上,不同类型的商品拥有相同的品牌名称并不罕见,如“长城”润滑油和“长城”酒。

换句话说,北京无印良品公司只能在第24类商品上使用“无印良品”商标,如“棉布、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板覆盖物、床单、枕套、被子、被套、被套、靠垫套”等。一旦商标超出范围,将被视为侵权。

国家商标局网站发布的相关商标信息

这一决定是为了给这两个家族划定“楚江汉界”。此后,这两个家庭抓住了对方的“跨境”行为,并对对方提起了几起诉讼。

根据裁判的文件网,北京MUJI已经至少五次尝试将“无印良品”作为英文商业名称或域名,并将其印在商品上,每次都被日本无印良品“无情屏蔽”。每次我上法庭,我都会在北京输给无印良品。在这些案件中,法院认为北京无印良品的行为构成不公平竞争。

北京无印良品公司去年“退一城”。日本的无印良品销售了多种商品,并在大约24种商品上意外使用了“无印良品”标志,这被北京的无印良品抓住了。日本无印良品不仅赔偿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12.6万元的合理费用,还在天猫旗舰店和中国大陆实体商店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案件判决后,公众一度对日本无印良品是否会更名产生怀疑。当然,这不会发生。因为“品牌名称”属于35类商标,属于日本无印良品,所以它也是最近双方对峙的“主战场”。

新争议:35类商标

35类商标属于45种商标中非常特殊的一类。虽然它是一种服务商标,但也是许多商品商标持有者必须注册的一个类别。这是因为第35类商标指的是“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并包括许多服务分支,如“广告”和“为他人促销”。

也就是说,虽然北京无印良品持有第24类商品的商标,但因为第35类商标的相同名称属于日本无印良品,也是一个知名商标,所以北京无印良品只能自己使用这个商标。如果它有任何行为,如找人加入,它可能被怀疑侵权。

日本无印良品持有的35类商标信息,发布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

日本无印良品公司发现,北京无印良品在微信公众号码和展会上邀请商家时,使用“无印良品”标志来宣传其特许经营服务。目前,一些特许经营者在商店招牌和出售的商品上使用了“无印良品”标志。

结果,24日就发生了一起诉讼。日本无印良品起诉普陀法院,要求北京无印良品停止侵权,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25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北京无印良品要求法院驳回所有原告的诉讼。这位律师指出,由于自己的一方也合法持有“无印良品”商标,在展览和其他场合使用它没有什么错。实质上,原告的主张是利用35种商标的所有权和财力优势,不断提起诉讼,干涉其合法使用24种商标,这是“商业欺凌”。

作为回应,日本的无印良品反驳道,既然被告持有不止一个商标,为什么只有商标“无印良品”在展览现场被突出显示?“我们认为被告的行为很容易导致公众的误解。它显然有意附加原告的商誉,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日本的无印良品指出,该公司收到了许多来自消费者的投诉,声称他们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过调查,发现消费者实际上不是去公司的商店,而是北京无印良品授权的经销商。

24日庭审结束时,被告拒绝调解。可以预见,这场品牌战将继续上演。

主编:王海燕

文本编辑:王先乐

资料来源:中国展望

照片编辑:永凯

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中的图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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