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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住宿费!又一省通知,学费也有规定

原标题:退还住宿费!另一个省通知说,学费也有规定。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学校和幼儿园做好防疫期间的收…

原标题:退还住宿费!另一个省通知说,学费也有规定。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学校和幼儿园做好防疫期间的收费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

严格执行学费(保险费)

各地学校要按照《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全面实施网络教育和疫情防控滞后期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防控办函[〔2020〕7号)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省防控办[〔2020〕77号)的要求,做好网络教学和复课工作。学费(保险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收取。没有开始上课或没有开始上课(包括网上上课)的学生不收取学费(保险费)。

做好住宿费的退还工作

根据实际发生的原则,学校收取住宿费,按每学年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剩余部分退还给学生。如果实际在校时间少于一个月,少于15天的将使用半个月,多于15天的将使用一个月。

我们将全面实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从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所有被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将享受学前教育和儿童保育费减免、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和营养餐、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该专业学校学生(研究生)奖励助学金等学生资助政策。

坚决查处各种违法乱纪的罪名

学校不得以防疫控制为名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非法收取费用。对各种违法乱纪的收费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有关当事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中国青年报》(身份证号:ZQBCYOL)注意到,最近发布了越来越多的管理通知,要求在疫情期间退还住宿费。

宁夏

住宿费用不得跨学年或学期提前收取。没有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如住宿费用已按学年收取,学校将在2020年春季末退还多付的学生。住宿按每个学年10个月计算(每个学期5个月)。在防疫和控制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在学校的实际停留时间收取住宿费。在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超过15天(含15天)计算为一个月,不足15天的计算为半个月。

学校不得以防疫控制为名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禁止非法收费。

四川

学费(保险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提前收取。

住宿费用不得跨学年或学期提前收取。没有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对于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将在春季学期结束时根据实际住宿时间结算并退还,同时考虑到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和其他费用。

学校不得以防疫控制为名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非法收取费用。

河北

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学费(保险费)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住宿费退款要求。住宿按每个学年10个月计算(每个学期5个月)。在防疫和控制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在学校的实际停留时间收取住宿费。在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在校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剩余的将退还给学生。(以上规定仅限于防疫控制期)

严肃查处违法乱收费问题。

陕西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学校应严格按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月计算,按学年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按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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