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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发男足降薪倡议书:俱乐部应与球员教练共同协商

足总宣布男足降薪提案:俱乐部应与球员教练共同协商 8日上午11时,中国足协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男子足球职业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合理调整工资、共同克服困难的建议…

足总宣布男足降薪提案:俱乐部应与球员教练共同协商

8日上午11时,中国足协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男子足球职业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合理调整工资、共同克服困难的建议》。

足协官方网站截图。
中国超级联赛、中国甲、中国乙俱乐部、职业球员和教练:

新的皇冠肺炎疫情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中国各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足球行业也受到了影响。由于今年各级职业联赛延期,俱乐部无法正常运营,市场收入低,人员成本高,经济压力越来越大。

为了保证俱乐部的生存和维持其基本运作,各级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应该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困难。为此,中国足协应各级俱乐部的总体要求,对流行期间职业球员和教练合同报酬的合理调整问题进行了多次调查和讨论,并与国际足联进行了有效沟通。

根据国际足联《足球管理应对新锦标赛爆发的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结合俱乐部整体经济形势和协议执行情况,中国足协在广泛听取俱乐部代表、球员和教练、法律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就爆发期间球员和教练合同和工资的适当调整,向各级俱乐部、球员和教练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坚持友好协商、相互尊重和信任

1 .所有俱乐部都可以与球员和教练就流行病期间合同报酬的调整进行平等友好的谈判,以找到解决困难的共同办法。

2 .已经建立内部工会的俱乐部建议通过工会进行对话和集体谈判,充分听取球员和教练的意见,共同商定工资调整方案。

3 .建议没有工会的俱乐部与球员和教练单独或集体协商工资调整。如果俱乐部选择集体谈判,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球员和教练,他们有权选举代表进行谈判。运动员和教练员选出代表后,俱乐部应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书面委托的人员与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代表进行协商。

4 .上述情况也适用于俱乐部的外籍球员和教练。双方参照国际足联的《指南》和中国足协的倡议,积极协商,相互理解和支持。

5 .如果俱乐部已经将一名球员租借给国内其他俱乐部,并同意双方共同承担球员的工资,建议俱乐部和球员同步沟通,并根据租借协议中的具体约定讨论该计划。

6 .如果俱乐部向海外俱乐部租借球员或从海外俱乐部租借球员,建议根据租借协议中的具体协议与对方俱乐部和球员本人进行协商。

二。薪资调整的适用期限、合同和薪资类型

7 .建议本次薪酬调整的适用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赛季各级联赛开始前一周,即俱乐部将在此期间与球员和教练协商调整薪酬及其支付计划。

8 .本次薪酬调整适用的合同,建议为2020年3月1日(中超、中甲联赛)或2020年3月3日(中乙联赛)之前所有俱乐部与球员和教练签订的合同,符合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如工作合同、肖像权合同、赞助合同等。

9 .这适用于调整后的工资,建议根据合同应支付给球员或教练的金额应在上述第8条中列出。

三、适度调整或延期支付部分工资

10 .在双方商定的薪酬调整期内,建议俱乐部与所有球员和教练协商确定薪酬调整范围;建议参比比例应在30%至50%之间,但具体方案应由俱乐部和球员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11 .根据现金流动情况,俱乐部可能会考虑一项计划,在联赛开始前,推迟支付球员和教练的部分工资。然而,建议俱乐部应确保延期付款的比例不超过原合同规定的工资金额的30%,并且延期付款应在联赛开始后的90个自然日内补足。

12 .根据国际足联指南中规定的指导原则,如果俱乐部未能通过有效的谈判机制与球员或教练就调整原合同条款达成一致,从而考虑根据俱乐部的统一计划进行单边调整,俱乐部应特别整理并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或解释:

1)俱乐部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与球员或教练达成协议。

2)俱乐部的实际经济状况

3)薪酬调整范围属于合理范畴。

4)调整后运动员或教练员的净收入水平

5)俱乐部的单边调整计划是否适用于整个团队

13 .如果俱乐部未经友好协商擅自调整球员或教练的工资和支付计划,俱乐部应及时、足额向球员或教练支付调整后的工资。

14 .对于税后月收入低于或等于1万元的球员和教练,俱乐部不建议调整其薪酬。对于税后月收入低于或等于20000元的球员和教练,俱乐部不建议延迟支付其工资的任何比例。

四、确保手续齐全

15 .在谈判过程中,建议俱乐部、球员和教练要求或委托法律顾问参与,保留谈判记录并见证相关文件的签署。

16 .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就薪酬调整范围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后,应在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充协议并提交中国足协备案,但最晚备案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V.争议解决

17 .涉及国内球员、教练和俱乐部的工资调整争议,由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审理和裁决。

18 .外籍球员、教练和俱乐部之间因工资调整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国际足联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和裁决,或由双方商定的负责机构和部门进行裁决。

19 .国际足联强调,俱乐部、球员和教练之间因薪酬调整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都应根据上述第12条的原则逐案处理。

六、主动更新和补充

20 .该举措适用于2020赛季各级联赛按照原有规模和赛制延期的情况。

21 .如果各级联赛被迫取消,比赛制度和规模大幅度调整,或者本赛季出现其他情况,中国足协将进一步倡导合理的薪酬调整,以帮助各级俱乐部维持运营。

七.其他的

22 .建议俱乐部及其内部和外部法律专业人员充分研究国际足联的“指南”文件(详见附件),以确保相关工作符合国际足联的指导原则。

23 .中国足协将尽快制定相关补充协议模板,供有需要的俱乐部参考。

24 .在这个工资调整周期中,俱乐部通常应该为球员和教练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职业保险。

25 .俱乐部不得以疫情为由侵犯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合法权益。

26 .在疫情影响相关合同的履行之前,俱乐部不应有任何其他球员和教练的违约行为。

为了维护职业俱乐部的生存和发展,中国足协号召所有职业球员和教练与各级俱乐部共同面对当前的实际困难。同时,中国足协呼吁投资者和俱乐部管理者审时度势,提前计划,积极减少不合理支出,有效控制劳动力成本,为职业足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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