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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西固:对积极退赃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原标题:兰州西固:认罪、认罚、宽大制度适用于主动返还赃物的被告人。 正义网络新闻(记者南茂林通讯员赵元贵、王力)“你帮我们拿回了救命钱。我代表67名受害者,向你…

原标题:兰州西固:认罪、认罚、宽大制度适用于主动返还赃物的被告人。

正义网络新闻(记者南茂林通讯员赵元贵、王力)“你帮我们拿回了救命钱。我代表67名受害者,向你们表示感谢!”李晓庆(化名)是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起诉的康某等四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被害人之一。在几天前举行的赔偿仪式上,他和其他66名受害者收到了超过626万元的赃款。

从2014年到2015年,康某等四人在兰州市西固区成立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他们打着委托投资管理的幌子,引诱不了解真相的人投资。在收集投资者的存款时,他们提前用当月的利息作为诱饵。一些受害者在早期收到利息后,进行了额外的投资,导致他们的钱没有回报。截至案发时,共有626多万元人民币尚未返还给受害者。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西固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发现,在认定犯罪数额的审计报告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被害人的出资额与报告所附的书证不符,个别被害人被骗取的资金被重复计算,大部分涉案资金下落不明等。因此,检察官及时列出了详细的补充调查提纲,与调查人员多次讨论了调查方向和重点,并与审计人员逐一核对了审计报告中被害人被诈骗的数额,最终准确确定了涉案人数和数额。

“为了及时举行听证会,追回被群众骗走的钱,并提起公诉,我们将对每个受害人的投资时间、投资本金、收到的回扣、最终确认的损失金额等进行汇总。一个接一个,然后和箱子一起转移。法院接受了我们法院裁定的所有金额。”案件检察官王力介绍说。

犯罪后,康某等四人潜逃,但在侦查阶段主动向警方自首,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积极集资,并将涉案赃款全部如数返还。经过综合考虑,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决定对该案适用宽大的认罪和惩罚制度。四名被告都签署了认罪和惩罚声明。检察机关对其中两名被告的量刑提出了意见,对另外两名被告的量刑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两名被告适用缓刑。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四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至3年,缓期执行,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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