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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家奇:建议加大乡村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刘嘉琦建议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和睦村党支部书记刘嘉琦在农村工作30余年,发现当前农村虽然在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

全国人大代表刘嘉琦建议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和睦村党支部书记刘嘉琦在农村工作30余年,发现当前农村虽然在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逐步完善,但在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相对肤浅,导致虐老、家庭暴力、非法传教、非法邪教组织等违法犯罪在农村屡禁不止。

刘嘉琦5月18日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为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他将在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关于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刘嘉琦53岁了。他的家乡和睦村位于长江边上。1999年三峡库区蓄水后,和睦村耕地面积减少了一半左右。200多名村民被就地安置。人均耕地不足1亩,收入不足1600元。

2001年12月,刘嘉琦在长达19年的危险面前被任命为和睦村党支部书记。

19年来,刘嘉琦带领村民开发了一片名副其实的果林,探索了“村两委+合作社+果业协会+公司+基地+果农”的发展道路,使村民走上了“家家有新居,家家有存款”的小康之路,实现了增加村民收入、致富奔小康的梦想。

目前,整个和睦村有2600亩果园。通过果园带动乡村旅游,2019年全村实现工农业总产值44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60万元。它是“全国文明村”、“全国生态文化村”、重庆“和谐示范村”、重庆新农村建设“十大示范村”和重庆“移民生态家园致富工程示范村”。

201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刘嘉琦不仅会担心和合村的发展,还会特别关注农村基层存在的问题。

他的研究发现,虽然当前农村地区在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正在逐步完善,但在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方面还比较肤浅,尊重、学习、认识、遵守和运用法律的意识还不够强。这导致了频繁的违法犯罪行为,如虐待老人、家庭暴力、虐待儿童、食品安全、邻里冲突、金融欺诈、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非法捕鱼、非法狩猎和出售食用野生动物、盗窃、打架斗殴、赌博、非法传教、非法邪教组织等。这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制约了农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刘嘉琦认为,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村家庭分散,以“三留守”和残疾人群体为主,不利于普法宣传;二是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尚未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宣传教育活动数量相对较少,形式相对单一。第三,农村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体系和机制不健全。第四,老百姓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为了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刘嘉琦经过调查研究,写下了《建议》,并准备带去参加全国两会。他建议从四个方面加强农村宣传教育。

首先,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与农村实际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引导和教育人民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学习,增强人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

其次,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制度、机制和方案措施。要采取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团体上下联动的方式,坚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院坝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广播等形式,长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使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公安执法等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如案例解释法律、案例说事情、自己说事情等,做到寓教于乐。

四是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职责和示范作用,做好法治的倡导者和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人,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提升村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澎湃新闻记者谢银宗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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