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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加强证券审判 助力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北京第一中学加强证券试点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2020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法治是最好的…

北京第一中学加强证券试点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2020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法治是最好的商业环境。报告指出,2019年,国家法院将致力于为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并创造一个法治的商业环境。与司法密切相关的指标,如“保护中小投资者”,将得到显著改善。通过示范判决机制,我们将为中小投资者探索一条保护司法的新途径。

近年来,北京市第一中学以优化首都法治环境为目标,妥善审理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期货纠纷、债券纠纷等1400多起证券案件。总结和提炼试点经验,形成“六位一体”的证券试点模式,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着力论证审判机制,推进审判机制创新。结合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数量大、程序重复、共性多于个性的特点,北京市第一中学探索建立了“典型判断”机制。也就是说,选择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一个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作为示范案例,提前审理并及时做出判决,以避免因案例众多而导致法律适用不一致的现象。同时,要注意“两个充分利用”,确保论证判断的准确性、权威性和论证性。首先是充分利用“法官会议”的集体智慧。示范案件的选择和示范判决结果的决定必须经过专业法官会议和部门间会议的讨论,以法官会议为程序保障。第二,充分利用“3+4”合议庭等大型合议庭的审判优势。例如,在“李景田”案的审判中,在合议庭的审判方式和组成上,以吴在存院长为主审法官,组成由专业法官和金融行业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准确地“感受”了典型案件的脉搏。

以诉讼与调解对接为出发点,强化纠纷解决的多样性。示范判决后,北京市第一中学依靠“示范判决带动平行案件”和“诉讼调解对接模式”,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和纠纷解决效率。一方面,示范判决生效后,其他平行案件直接援引示范判决,简化了诉讼程序,快速推进了证券集团纠纷的诉讼进程,从而大大缩短了审判时间;同时,在平行案件的判决中,采用表格格式、表格格式、要素格式等简化方法,明确投资者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减少重复劳动,提高诉讼效率。另一方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与国家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保险基金公司和中小投资服务公司建立的诉讼对接机制,是北京市法院系统中唯一与专业调解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法院。依托诉讼对接机制,其他平行案件委托调解机构进行调解,通过多种调解方式进一步实现纠纷解决的高效率。积极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建立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中国投资者网络证券期货纠纷网上解决平台”,通过网上诉讼和调解对接机制解决纠纷。以“北京田丽”和“北京田丽”为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已有700多起投资者案件通过调解解决,调解金额超过7300万元。“北京田丽”和“北京田丽”一系列案件圆满结案,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合账户共管的特点,提高投资者补偿的实施效率。对投资者的真正补偿是投资者保护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阶段。为了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投资者和保险基金公司创造性地创造了一种“共同管理账户”的特色机制。也就是说,在证券案件的调解中,上市公司会先将赔偿金转入保险基金公司的账户。调解协议生效后,保险基金公司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向投资者转移赔偿。这种模式提高了薪酬支付的执行效率。投资者无需根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它真的意识到投资者“少修路”,人民法院“多做事”。同时,也有效提高了投资者接受调解的比例。实现了人民法院、投资者、上市公司等诸多案件的“双赢”,直接促进了首都法治化经营环境的改善。

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专业审判的智能。我们将协调各方,促进信息技术辅助审判的正常化和可持续性,确保投资者能够以低成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托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合作,可以直接从登记结算公司检索电子交易数据,实现便捷、准确、无纸化的数据检索。在与保险基金公司合作的基础上,我们将共同优化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损失计算系统。人民法院将通过审判确定实施日期、披露日期和基准日期。保险基金公司将导入投资者交易数据,最终实现投资者投资余额损失的“一键”输出,大大提高了投资余额损失计算的速度、准确性和统一性。

以提高审判质量为导向,坚持证券审判专业化。在调查研究的指导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四人民法院连续五年以证券案件审判机制为研究主题,为审判的高质量和专业化提供智力支持。2017年,北京法院系统制定了唯一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处理条例》,成为北京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基准。2019年,参与起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公正高效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的意见》,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同时,注重培养专业的财务判断人才,积极培养懂法律、懂金融的专业人才。近年来,第四人民法院警官撰写的许多证券论文在《证券法》、《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和《债券》等专业杂志上发表。

以政府与医院的联动为路径实现纠纷解决的协同。注重加强与金融行政机关、行业组织和法学院的沟通,分享经验,实现共同解决证券纠纷。2017年至2019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证监会债券部、投资者保护局、处罚委员会、邓忠公司和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三次业务讨论、业务培训和联合建党。2018年,警务人员应邀参加第一届全国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宣传人民第四法院证券审判机制。2019年,警务人员应邀参加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主办的“债券违约法律责任研讨会”,共同为解决债券违约风险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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