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双周通报·第三期 | 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10起典型案例

双周通报·第三期 | 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10起典型案例

原标题:双周通报,第三期|五月天、端午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报告区报告的十个典型案例 资料来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1.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政…

原标题:双周通报,第三期|五月天、端午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报告区报告的十个典型案例

资料来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1.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刘非法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和礼品。2017年,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安排,两次前往宜宾、甘孜等地,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从2016年到2019年,他六次以打扑克牌的名义从管理服务客户那里收到现金“打基础”,总计3.8万元。从2015年到2018年,他收到了很多来自管理服务对象的礼物,比如中国香烟和苹果品牌手机,相当于13600元。2019年春节前,他以拜年的名义从管理服务对象处收到了2万元和2支大众九牌香烟。2019年11月,刘受到党的严厉警告,违规所得被没收。(四川省纪委监察厅)

2.广东省揭阳市交通局四级研究员林雄非法收受公款和私车公共维修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林雄担任市交通局局长期间,该局接待费用总计249.67万元,大部分没有正式的接待函和审批手续,存在接待超标准的问题。2018年,林雄5次使用单位公交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共计1900元。2020年2月,林雄受到党的警告,并在政府事务中被记过,他的纪律收入被没收。(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

3.陕西省榆林市国土资源规划评估服务中心主任刘伟等人接受了旅游管理服务对象的安排。2017年7月4日,原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专职副书记刘伟、乔,原玉林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部部长,书记袁军平,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薛石门,,玉林市地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等被批准赴省外考察。考察结束后,刘伟等人接受了福建一家正在拓展玉林市场的公司员工的安排,于7月7日至9日参观了玉林三个城市的四个景点。公司支付了旅游期间的机票和餐饮费用。回国后,刘伟等人分别报销了绕行期间的住宿费,并获得了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共计9618元。2019年12月,刘伟、乔、薛石门分别受到党的警告。其他人被追究责任,违规资金被收缴。(陕西省纪委监察委员会)

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采购交易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张莉蓉接受了可能影响公平履行公务的宴请和旅行安排。2018年9月17日至20日,张莉蓉出席了中国医药学会在成都举办的“2018中国医药大会”。9月16日,张莉蓉抵达成都时没有出席会议。相反,他接受了会议的共同组织者一家制药公司安排的旅行活动、该公司安排的两次农家午餐、该公司领导人举办的两次宴会以及非法礼物。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应由公司承担。同时,张莉蓉还有其他的纪律问题。2019年10月,张莉蓉受到党的严厉警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

5.甘肃省陇南市辉县住房和建设局原局长卢福正长期违规向下属企业借用车辆。2014年1月至2017年10月,卢福正在担任辉县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期间,长期向下属企业非法借用车辆。同时,卢福正还有其他的违纪问题。2020年1月,卢福正受到党的严厉警告。(甘肃省纪委监察委员会)

6.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党委副书记林永坤非法收受礼品。2015年至2018年,林永坤在春节或中秋节前多次收到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卡、烟酒等礼品。此外,林永坤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林永坤受到党的严厉警告,其违纪收入被没收。(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7.浙江省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副局长王晓蓉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客户宴请及礼品。2018年12月,接受了临海制药公司杨牟某在行政处罚集体审查期间为公司进行调解的请求。该公司后来被降职处罚。2019年3月,王晓蓉组织单位员工将接受上述制药公司在其活动期间给予的宴请和礼品。2020年3月,党警告王晓蓉。(浙江省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

8.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蒋德富非法收受礼品。从2011年到2018年,蒋德富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共收到四次服务管理对象蓝某的红包8000元。2019年1月,蒋德富受到党的严厉警告,他的纪律收入被没收。(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

9.吉林省富松县原党委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席孙华邦利用葬礼筹集资金。2018年7月17日,孙华邦利用职务之便,在岳父葬礼上非法收受礼品共计3.43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2月,孙华邦被党给予了严厉的纪律警告,违反纪律的钱被没收。(吉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

10.云南怒江国家地震局原局长杨文斌违反规定审核报销差旅费。2014年至2018年,杨文斌在担任国家地震局局长期间,非法报销干部职工差旅费5.55万元,杨文斌个人报销差旅费1.3万元。此外,在任职期间,国家地震局的财务管理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杨文斌承担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2月,杨文斌受到党的严厉警告,违反纪律的资金已经自愿归还。(云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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